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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7 作者:龚雯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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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有消息称“青海明胶从废品站收购骨头”,青海明胶4月25日晚间予以回应称:公司生产所用骨料均为向专业骨粒供应商所采购的骨粒,并非向废品站收购骨头。 目前,青海明胶生产每吨明胶所用骨粒为7吨左右,2011年生产明胶5000吨左右。2011年公司明胶业务前五大骨粒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骨粒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2.8%。其中,兰州迈拓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最高,为1822.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1.31%。 但对于其另外近30%的骨料来源,青海明胶却并未进行披露。 与此同时,尽管公司在回应环保问题的说明中认为“久拖不决”的报道失实,但公司自2009年2月6日至2011年2月21日期间,因生产过程中曾出现污水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收到西宁市环保局共5次、累计37万元的罚款。 主要原因是由于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2011年中,处于新增1500吨明胶项目产能释放过程,因环保设施设计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能力存在差异,造成排放超标和异味产生。 青海明胶表示,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出具承诺函,新污水处理系统于2010年9月开始建设。目前,新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良好,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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