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近期已与几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对保险资金境外市场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征求意见,预计管理办法将很快出台。 根据保监会2007年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超过保险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15%,投资品种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商业票据等固定收益、权益类、货币市场产品等。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规定明显不够细致,不利于保险公司操作。 知情人士称,除了内容更细致,即将出台的办法在境外投资要求上将会略显宽松,尤其是投资地区方面,可能会有明显的增加。据了解,据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于投资品种的规定将会更加细致,譬如会涉及到具体产品的信用评级等。目前,几大上市保险公司均在香港设有资产管理子公司进行境外投资业务,但早上述公司所涉及境外业务规模在年报中少有提及。 多位保险市场人士称,正是由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在投资渠道以及具体品种上未做相应的细则规定,再加上保险机构缺乏经验、人才以及机制上的准备,目前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主要在港股以及美国股市债券市场等,其他地区以及品种涉及甚少。 一位业内人士称,如果办法能够明确各种投资细则,能对保险机构有明确的指引规范,有利于扩大海外业务投资规模。 值得一提的是,将要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在投资地区上也有望更加宽松。业内人士分析称,这一点除了给险企更明确的指引外,还有助于减少险企的风险。譬如,过去的投资是一篮子货币投资到单一地区,受经济周期影响比较大,如果未来扩散到不同地区的不同经济体,可以平滑组合收益的波动性,在分散风险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空间提高投资收益。 此外,保监会也曾约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讨论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对冲套保的问题,但上述人士称,这对精算财务有很高的评估要求,需要长时间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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