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家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至今已有4个多月。试点校学生每人每天可获3元拨款补助,而部分学校因卫生存隐患等问题采购饮料水、牛奶和零食等作为营养餐,使供货商拿走了其中1元钱的利润。 3元营养餐,学生却只能吃到2元,看来,学生营养餐计划似乎也有“雁过拔毛”之嫌。但营养餐计划的供货商就不能从中获取合理的利润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以国内的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例,本质上其实是由国家提供财政上的补贴,但最终学生吃到肚里的营养品,则还是要到市场上采购,而既然是市场采购,又岂有不让供货商获利之理?以美国的学校午餐计划为例,使当地食品供应商得到效益,有力推动食品与农业发展,是被列入学校午餐计划所取得的积极效果之一的。 当然,合理的利润必须、也只能建立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对学生营养餐供货商的选择也不能例外。从这个意义上说,3元营养餐拨款补助,当然可以包含供货商的利润,但其中1元进了供货商的腰包,这样的利润率是否过高,值得讨论。而相比供货商获利本身,营养餐对于供货商的选择过程中是否引入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其实才更需追问。 而除了过高的利润,采购营养餐买回的居然是零食,恐怕更令人大跌眼镜。这世上或许没有不喜欢吃零食的孩子,但把零食作为“营养餐”显然是不合适的。这样做与其说是投孩子所好,毋宁说是违背了营养餐计划的初衷与本意。零食成营养餐现象的背后,固然也有营养餐计划的具体执行者对于营养知识的偏差与营养理念的缺失,但营养餐计划本身的不够完善与制度层面上的缺陷,恐怕也更需反思。 在这方面,国外类似的营养餐计划,其实更值得借鉴。例如,日本的学校供餐计划是在二战后极端艰难的形势下大力推行的,这显然要拜政府的战略眼光和毅力所赐。而为此,日本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学校供餐与营养改善法规,由政府依法集中实施专一的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午餐计划,采取以低价优惠供餐为主、对少数贫困生免费为辅的做法,形成了传统日餐与西餐相结合、学校食堂与配餐中心相结合、供应午餐与营养健康教育相结合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供餐运行模式。此外,日本十分重视营养人员的培养,保证每个配餐中心都有1名或更多的营养师,大多数中小学校拥有1名营养师,部分中小学两校配备1名营养师。 可见,真正意义上的营养餐计划甚至不仅仅局限于“吃”,日常生活中的良好饮食习惯的养成;努力促进饮食生活合理化、改善营养、增进健康;引导学生正确理解粮食的生产、分配和消费,都应被融汇其中。相形之下,国内的营养餐变身学生的零食,无疑令人唏嘘。 当然,对于营养餐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确也不必投鼠忌器,因噎废食。即便在日本,学校供餐计划也曾多次出现过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问题,但日本政府及时总结教训,采取了补救措施,并未因此而停顿甚至终止学校供餐计划。 目前在我国面对“零食成营养餐”,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运行机制,使得营养餐不偏离其初衷,更应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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