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网站28日发布了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7日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通知》强调,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首次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这意味着,“外地户籍居民持上海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市户籍居民的同等购房资质”的做法被否定。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上海住管局网站28日发布了《上海明确2012年度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
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
加快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一文,该文将《通知》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四点:第一、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范围;第二、搞好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第三、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第四、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
该文表示,上海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态度是坚决的,执行住房限售政策不改变,力度不放松,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上海住房限售政策只会从严执行。
中国证券报记者28日联系的多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外地户籍居民持上海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市户籍居民的同等购房资质”的做法已被叫停,27日接到上海市住管局通知,外地户籍居民持上海长期居住证满三年不能再购买第二套住房。
对“外地户籍居民持上海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市户籍居民的同等购房资质”的做法,上海住管局21日通过东方卫视回应称:“所谓上海户籍居民家庭的概念,也包括持有上海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居民家庭。虽然这一操作口径没有在文件中明确写明,但这在楼市限购政策制定之初就已经执行,所以上海楼市政策没有变化。”同时,上海住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蒋慰如在接受采访时说,上海住房限售政策没有改变,政策不改变,力度也不放松。
中国证券报记者查阅相关文件,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1月31日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只有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才可购买第二套住房。至于“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是否包括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的外地户籍居民,该文件并未明确。因此,业内普遍认为上海此举放松了限购政策。但上海住管局网站22日发布一则题为《上海住管局局长刘海生重申上海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的声明称:“近期有媒体报道上海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有调整。今天,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重申,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政策不改变,力度不放松,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
分析人士认为,近期,不少地方政府频频试水“松绑”调控政策,试图微调楼市调控,但从上海、芜湖、佛山等地“救市”政策被叫停的情况来看,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将延续十分严格的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