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国家文物局发布消息称,国家文物局日前对已试行两年的《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正式印发了《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正式办法对于文物案件的上报时限、上报内容,以及瞒报和迟报的界定以及处罚,进行了明确说明。
与试行文件相比,正式印发的《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在文物案件的上报要求上明显严格了很多。按照新的要求,类似梁林故居这类最低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单位也应当在知道文物案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案件情况。而在试行版的要求中,这一级别的文物,发生案件的上报时限并无明确要求。
而此次正式印发的办法中,取消了依据文物级别确定上报时限的规定。也就是说,所有文物不分级别,只要发生文物案件,单位就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
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报告。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者传真形式报告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并在3日内正式行文报国家文物局:
(一)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文物案件;
(二)核定、公布为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的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发生的文物案件;
(三)尚未核定公布为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发生的一级文物丢失或者损毁案件;
(四)其他重大文物案件。
链接:故宫否认瞒报宋瓷裂损
去年,故宫博物院的国家一级文物宋代哥窑代表作品青釉葵瓣口盘在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发生损坏事故。消息最早通过微博爆出,而故宫正式证实该事件是在事发26天之后。
随后,不少民众质疑故宫对此案件有瞒报嫌疑,故宫有关负责人称,因为事件正在调查,不属于瞒报。
有人士援引《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中称:“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
文物案件上报的时限问题因此成为关注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