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交所获悉,创业板退市制度即将制定发布。深交所提醒那些热衷于“炒作”二字的投资者,在面对退市风险这种终极市场风险时,切实树立理性投资的正确理念,以良好的心态迎接理性投资新时代的到来。
深交所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采取了六个方面措施。
一是在创业板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
二是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
三是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
四是设立“退市整理板”,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
五是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六是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深交所表示,从长期来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六个方面有助于形成创业板市场吐故纳新的动态平衡,进一步健全创业板优胜劣汰机制,以提升创业板公司的整体质量,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创业板长期健康成长乃至整个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要看到创业板实施退市制度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证券市场方面的正面作用,还要充分认识到创业板公司存在相对较大的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