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收费银行贷款变相提利率
2012-02-16   作者:张明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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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银监会对银行信贷业务提出“七不准”之后,银行巧立名目进行收费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关注。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部分大行乱收费的情况已有所改变。但是,少数银行仍“我行我素”,坚持不合理的服务收费。
  所谓“七不准”,包括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其中浮利分费是指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银监会称要严禁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每日经济新闻》此次将重点调查“浮利分费”问题。
  银监会近期多次强调,要求4月1日起各银行对于服务收费项目实行明码标价。

  巧立名目

  尽管专项整治工作已有序展开,但是银行收费之“乱”仍未止步。
  “企业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在8.5%~13.1%,但是还有一个账户额度管理费,金额是贷款总额的1%。”某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表示,该行业务都是统一的标准,企业贷款利率核算起来也就在9.5%~14.1%左右。
  对于企业贷款利率的确定形式,该客户经理表示将依据银行对企业的评分来确定。但是,他强调账户额度1%的管理费是不能够少的。
  “我们行账户额度管理费仅在无抵押无担保的业务中才有,如果企业客户选择有抵押的贷款模式,那么这个费用就不用交了。”该客户经理说,提取账户额度管理费是无抵押贷款的特点,在行业内也很普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上述股份制银行之外,有一家外资银行也会对贷款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该外资行一客户经理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该行的消费贷款是需要收取0.49%的管理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变相收取贷款费用的情况并没有因“七不准”绝迹,但是从四大行的反馈结果看,乱收费情况已有所改观,尽管贷款利率都有上浮,可是没有额外的“费用”一说。

  监管层下了很大决心

  “银行暴利和中间业务的快速增长已经令人难以接受,再出现乱收费的现象,社会对这种"蛮横"的行为肯定是越来越反感。不但降低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某证券公司银行业分析师表示,监管层出于种种考虑,对这件事情的处理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该分析师称,对于银行费用的治理,两年前银监会就出台过《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为消费者减负,但是效果有限。“上次通知发布后,仍有部分银行将应免费服务的项目变换名目后继续收费,如取消密码重置费后,又增加密码挂失费。还有部分银行在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将理财、保险、信用卡、基金等各种金融产品强制捆绑、搭售。”
  他认为,“这次银行乱收费问题能否顺利解决,说到底还是要看银监会的态度是否强硬及政策执行力度。”
  近日,记者从武汉、温州等地了解到,地方政府已经在整治银行乱收费“大限”到来前展开行动,各家银行将在3月底前完成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统一公示工作,彻查是否在业务中有违规行为。一旦有违规行为,将与监管评级、市场准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同业制裁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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