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债呼之欲出 公募反应谨慎
2012-02-14   作者:陈春雨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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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市场传来消息,证监会有意推出高收益债券,相关办法有望近期公布。证券时报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公募基金对高收益债态度相对谨慎,他们认为,只有在市场环境和基础设施完善的情况下,才有意试水这一区域。

  公募基金表示谨慎

  高收益债券又称“垃圾债券”,由于违约风险高,通常支付较高的收益。虽然市场普遍认为,垃圾债券的出现对于丰富债券市场,提高多层次收益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来看,公募基金经理对是否参与仍持谨慎态度。
    “今年宏观经济下行已经成为共识,按照一般规律,在经济低迷期,信用风险爆发的可能性较大,为何要为100基点、150基点的超额收益冒这么大的风险?”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佘春林说。
  而北京一家基金公司人士也认为,目前垃圾债券发行在制度上还有一些障碍,公司配置垃圾债券的意愿不高,“现在各种条件不具备,容易踩中地雷。”
  从出发点来看,公募基金对垃圾债券抱谨慎态度的原因主要是规避风险,更看重资金安全,并非不看好垃圾债市场。接受采访的基金公司人士均认为,垃圾债券对扩大固定收益类市场,提升债基收益层次有着重要意义,只是在制度还没有完善之前,机构投资者难以参与其中。

  机构投资者缺位

  机构投资者缺位是目前困扰垃圾债市场的难题之一。但凡一个成功的金融产品,必须拥有足够多的购买者和发行人,即供给方和需求方要匹配。
  据上海一家基金公司人士透露,参照欧洲高收益债券市场,其投资者结构大体是:投资基金持有41%,对冲基金持有27%,商业银行持有15%,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持有13%,剩余部分由其他投资者所持有,然而这一结构目前在国内还难以实现。
  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目前不能购买国内的BB评级以下的债券,商业银行内部也有类似规定,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发展。如果基金再缺位,中小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即使证券化,在市场上也没有能与之匹配的买方市场。
  该基金公司人士认为,要吸引投资者参与,首先要从评级机构着手,从定义上看,垃圾债券是指不具有投资者级别或投资者被主要评级机构评为投资级以下的债券。由此可见,评级机构的发展,是垃圾债券市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其次,发展信用衍生品市场,规避系统性风险。

  提议建立责任追究制

  实际上,上述建议已经在悄然落实中。
  一位基金经理透露,目前银行间协会已经在筹办一家评级机构,银行间协会会员以出会员费形式,建立起这家评级机构,意在没有经营压力之下,建立起能对公司债券作出相对公平的评级。
  此外,去年2010年10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被誉为是中国版CDS(Credit default swaps 信用违约互换).
  而这位基金经理认为,在完善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最重要的是对发债方进行严格审计,防止其财务作假,并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如作为市场的主要参与方,债券发行人之间也要建立防火墙,禁止其相互担保,一旦出现违约迹象或满足一定条件时,应迅速退出公开交易市场,避免风险进一步扩散。
  “总的来说,从国外成熟市场来看,垃圾债券更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佘春林说,从追求发行方高管渎职行为刑事责任,到初期利息交由第三方托管的储备账户,以及良好的风险披露机制和增信服务,其实都在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垃圾债券市场提供动力。国内也可采取担保公司介入、第三方账户托管股票、政府设立基金提供背书等。他认为,在配套设施齐全的情况下,公募基金非但不会“远离”垃圾债券,而是积极参与。“形式上可能是专户现行,在市场普遍认可情况下,吸取经验之后再发行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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