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内,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新标准将出台并实施。除了此前已经公布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将由3300元放宽到5000元之外,户籍准入标准也将首次放宽,即原标准中的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7年放宽至连续满3年。此外,人均财产限额也将从12万元放宽到15万元。
2月7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政务微博“上海发布”发表题为“共有产权房门槛大幅降低,第一季度内将出台实施”的微博,透露了上述信息。
上海自正式开展经适房供应试点工作以来,已多次放宽准入标准,特别是人均收入和财产标准。2010年8月,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并调整放宽了申请准入标准,其中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由2300元调整为2900元,家庭人均财产限额由7万元调整为9万元。
2011年3月,市政府再次放宽经适房准入标准,将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由2900元调整为3300元,家庭人均财产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
不过,今年将公布实施的新标准中,将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7年降至连续满3年,还是首次对户籍准入标准进行放宽。根据上海目前执行的经适房准入户籍标准,申请家庭需要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并且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上海发布”公布的这一新标准实施后,将有不少取得上海户籍满3年但不满7年的“新上海人”也被纳入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