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文交所份额化模式进行规范后,以天津文交所为代表的部分文交所非但没有调整的迹象,反而大有“逆流而上”之势,他们甚至高呼用法律手段维护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这一反常的表现不禁让人对天交所强硬的“底气”产生质疑:《决定》到底禁了谁,放了谁?
政策吓坏市值 吓不倒文交所
在11月24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决定》之前,业界就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北京汉唐文交所成为反应最快的一家文交所,11月21日,汉唐文交所对所有交易品种进行了紧急停牌处理。随后,陕西艺术品交易所也发表声明,停止该交易所正在进行的一切艺术品份额产品发行,为中签投资者办理全额退款。
除文交所快速行动以外,二级市场的反应也非常强烈。11月22日,天津文交所16个份额产品全部下跌,跌幅从1%-10%不等,另外4个份额产品成交量为零;泰山文交所3个份额产品市值全部下跌,且抛盘过大,最大跌幅已近10%的日跌幅限制。
业内普遍认为,《决定》中所提到的五项“不得”,直指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死穴。这五个“不得”分别包括: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记者观察到,目前天津文交所公布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规则中,“等额拆分”、“集中竞价”、“持续挂牌交易”、“T+0实时交易”、“人数未限”等最具吸引人的特性,完全对应了上述“五不得”;而上海文交所虽然规定参与交易必须成为会员、有100万元现金资产、购买发售产品需要预约登记、交易人数不超过200人,但包括“集中竞价”、“挂牌交易”,以及一周3天的撮合交易等在内的部分内容仍与《决定》相悖。
正当投资者和部分文交所经营者人心惶惶之时,以天津文交所为首的“冷静派”却表现得异常“理性”,甚至还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要保护份额化交易模式。天津文交所的相关负责人在多个场合表示,目前天津文交所已经向天津市专利局提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专利申请。此外,郑州文交所在《决定》公布后,依旧发布公告称,份额化产品《拈花翡翠》和《平安如意》在11月22日进场交易;南京文交所也发出陈少梅《翰墨世家》艺术品资产组合发售成功的消息。
来自全国文交所资讯网站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国内共有60家文化艺术品类交易所,市场总计发行17.8145亿元,其中以天津文交所4.3385亿元,总计20个单品产品发售领先;其次是成都文交所,发行3.052亿元,共7个金融产品;郑州文交所发行3.04亿元,6个产品,居于第三;深圳文交所、上海文交所分别位列第四、第五。
规定不明确 份额化资质鱼龙混杂
对于天津文交所的“反常”举动,业内人士颇感疑惑。“《决定》已经明文指出不让办文交所、不让搞份额化,不明白为何到了现在天津文交所还能够如此‘猖獗’?”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对此非常不解。
记者就此也咨询了北京市玄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哲。他解释称,天津文交所是希望把份额化交易模式以“智力成果”的形式确立下来,并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保护。
“天津文交所完全有这个权利,它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内容得以实现。”郭哲介绍说,《著作权法》从法律层面上要比仅仅是政府法规的《决定》效力更高。不过,他同时指出,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交易模式,并不意味着可以和《决定》唱对台戏,虽然层级存在差异,但《决定》毕竟是政府法规,肯定还是要起到规范具体的流程和行为的作用。
“申请专利只是确定了份额化交易模式的‘户口’,但是日常的行为还要符合《决定》中所制定的规范。”郭哲解释道。
如果说天津文交所是一个个案,那么,郑州、南京文交所的“底气”又从何而来呢?对此,郭哲认为,目前国务院的《决定》对于监管职能单位规定不是很清晰,法规条文针对性也不够强,使得另外一部分文交所受到“地方保护”而钻了空子。
此前,对于文交所的监管单位,各方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文交所从工商局注册登记后就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规则的朝令夕改、市场大起大落等等问题频频发生,也都无人问津。但目前有一种说法认为,《决定》中规定的,“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之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际上是把判断文交所以及相关的艺术品交易是否合乎规定的权力交给了地方政府。
对于这一规定,孟勤国保留意见认为,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批准建立文交所的,文交所进行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实际上就是证券化的交易模式,所谓的文交所操作的是股份,操作的模式和规则应该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模式来进行,成立也必须通过证监委甚至国务院批准。“试想,如果有人将文交所的保证金卷走,地方政府是否有赔偿的义务?”孟勤国提出质疑。
郭哲对此也表示不解,他提出,文交所如果让证监会来进行协调、监督、监管也是存在问题的,“证监会按照国家《证券法》规定,只对公募进行管理,而对于文交所涉及的私募,《证券法》并没有给予证监会管理职能”。郭哲强调,刚刚公布的《决定》规定每个部门都有权利监督文交所,但各个部门的利益点和初衷也都不尽相同,这或许将造成文交所“谁都可以管,而最后谁都不管”的局面。
业界呼吁文交所监管 应后续给力
“强烈希望政府可以单独设立类似‘文监会’这样的组织,对整个文化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以严密的程序性的规范配合实体规范进行把控,使市场向着有序的方向发展。”郭哲提出。
日前有消息称,多个相关部门针对文交所的具体整顿细则将于近日出台。业内人士大胆预计,针对文交所的整顿细则将更加严厉,未来可能只有北京、上海、深圳三家有当地国资背景的文交所能获得“正式牌照”。
相关监管部门人士表示,由于各地文交所的问题重重,此次针对文交所的整顿力度将远远大于其他类型的交易所。“原则上只保留经地方政府批准成立、具有国资背景的文交所。未来再成立文交所,必须由地方政府申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成立。其他私自成立的文交所一律予以取缔。”该人士表示。
虽然按照国资背景原则,目前只有北京(筹备)、上海、深圳的三家文交所符合“正规军”的资质,其余已成立或筹备中的数十家文交所将面临被取缔的命运,“但具体执行时是否会有特殊处理,还要看具体情况”。相关人士透露。
另一方面,从专家学者到投资大众,叫停文交所的呼声却此消彼长,看着自己投入的本金几乎血本无归,部分投资者开始转变此前希望暂时不要停止交易的观念,而希望能够赶紧结束这场“噩梦”。
“目前国内可供投资的产品还太少,文交所的交易模式所起到的拉动内需的作用是空前的,因此刚开始调子过高,致使政策无法跟进。”郭哲建议,各方应保持理性看待这一市场存在的潜力,从整体趋势上,通过规范性的文件加以正确的引导,使其合理释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