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1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就公司订购的炸药在运输中发生爆炸进行说明。
公告称,2011年1月1日,久联发展的控股子公司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1年全年《民用爆破器材省外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南岭民爆负责把买方贵州联合民爆经营公司所需产品送到买方指定的库房,运输方式为汽运,南岭民爆负责承运并负担运费。经查,贵州联合民爆经营公司的相关购买手续合法、完备。这次发生爆炸的炸药承运方为福泉市永远发展运输有限公司,与久联发展无任何关联关系。
公告还解释了为何从省外购买炸药的原因。由于近几年贵州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上马,对民爆产品的需求日渐加大,贵州省内民爆产品产能有限,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南岭民爆2日晚也就福泉爆炸事故发布公告作出说明。10月27日上午11时及29日下午5时,南岭民爆在核对福泉永远发展公司派出的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证件后,分别从湖南郴州市及双牌县各发出36吨改性铵油炸药。
南岭民爆称,从这两个发货点到达目的地贵阳市的路程最远不超过1000公里,正常情况下1至2天可以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