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版房产税未来或向全国推进
2011-09-28   作者:谢静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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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重庆市地税局有关人员对外表示,10月1日起开始对重庆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虽然,有报道指出,重庆房产管理部门初步测算后得出,应税范围内的住房以及存量独栋住房,应缴纳的房产税逾亿元。但是,分析人士仍旧认为,重庆存量房房产税的征收,和限购政策相比,虽然影响深远,但是短期内政策效果依然有限。

  重庆版房产税利空高端住宅 传递调控持续化信号

  重庆对外宣布的房产税征收方案显示,征税对象主要是针对高档房征税,包括独栋别墅以及单价超过主城区成交均价2倍的住宅。其中,单价高于主城区商品住房均价的3倍以下,征收0.5%的房产税;3-4倍的,征收1%的房产税;4倍以上的,征收1.2%的房产税。
  相应的,在上述征税范围内的住宅,还有一定的免征面积: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宅,免税面积为100㎡;但是,在重庆市无户籍、无工作、无企业的“三无”人员,其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普通住房也在征税范围之内,且没有免征面积。
  就此,上海易居中国杨红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重庆成为全国第一个向存量房,“虽然是少部分房源”,开征房产税的城市。“当然,对于别墅投资者,还是有些利空的影响的”,杨红旭认为。同时,也向市场传递出一种政策将持续化的预期。
  爱建证券持有相似观点:刚刚公布的研报显示,此次重庆再度将房产税提出来,并“特别将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提出来”,向市场传递出其执行房产税政策的决心和力度之余,也显示出调控政策的持续性。

  短期影响有限 未来房产税将向全国推进

  一如既往的,对于重庆版房产税,市场人士认为影响不大。易居中国杨红旭进一步指出,鉴于重庆市税基小、税率低,因而房产税的征收,短期内效果依旧有限。
  具体来说,重庆征税范围只针对主城区九个区,而税基亦相对较窄:鉴于中小户型住宅占据新购住宅主体,因此大部分住宅成交单价都低于主城区成交均价的2倍,自然也不在征税范围之内。与此同时,再加上免征面积,即便是增量和存量独栋均征税,但是税基也难称宽泛。
  另一方面,和国外房产税征收比例相比,重庆版的房产税费率也相对较低因此,在税率较低、税基较窄的情况下,这一政策效果堪称有限。
  不过,虽然短期内,房产税的力度与效果不如限购。但是,杨红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限购依旧是短期政策,房产税才是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长远之策。未来不排除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标准进一步扩大的可能,因此政策长期效果依旧深远。
  更进一步的,虽然还无法确定“上海版”和“重庆版”的房产税更为合理有效,杨红旭表示,但可以“肯定的”是,房产税征收早晚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券商则认为,在持续性的调控下,行业整合“悄然开始”且不可避免,投资者应该关注那些手持大量现金且具备整合能力的房企,行业集中度已经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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