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长沙模式"
2011-09-23   作者:记者 刘良恒/长沙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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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以来,长沙市把加快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提出了用3-5年时间努力实现“人人享受住房保障,家家拥有一套住房”的目标。2008年,长沙市启动实施了“一健三改”(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制度建设、房屋改造和环境改善)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探索出了一套比较成熟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做法,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多次受到前来长沙的国务院房地产市场检查组与建设部的肯定。

  一张城乡统筹、全域覆盖的住房保障网络初步建成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介绍说,长沙市致力于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初步构建了一张城乡统筹、全域覆盖的住房保障网络,逐步形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相互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三大转变”。
  一是住房保障机构从无到有。2007年长沙在全国率先成立住房保障工作局,并在各区成立住房保障工作局,街道成立住房保障站,社区成立住房保障中心,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工作网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住房保障水平从高到低。长沙市从对市级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保障,发展到市县两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将全市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标准确定为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住房保障面积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这在全国都处于较高水平。
  三是住房保障范围从小到大。从开始只有经适房、廉租房保障,逐步发展到公租房、限价房、安置房、棚改房和农村危改房保障,不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棚户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夹心层”群体和农村住房困难家庭也同样享受了住房保障政策,全市保障性住房比例占到住房总量的30%以上,既满足了差异化的需求,又形成了普惠制的住房保障。
  2007年到2010四年间,长沙市共完成城镇住房保障17万余户,提供保障性住房20万余套,超过2007年以前住房保障总量的80%,年均保障户数是推进制度改革前的2倍以上,长沙市民的住房需求得到了基本满足。
  陈润儿介绍说,长沙市通过将推进安居工程和发展房地产业结合起来,稳定了房地产业市场价格,促进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目前,长沙市是全国房价平均值、房价增长率、房价收入比最低,人均住房面积最大的省会城市之一。
  2010年,长沙城区商品房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4788元,房价收入比为6.52,在中部省会城市中均是最低的,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1平方米。

  以“硬投入” 确保实现“硬保障”

  长沙市副市长李军介绍说,长沙市近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促进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相协调,使住房保障真正成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最佳结合点。
  李军说,资金和土地等要素供应,既是发展保障住房的难题,也是解决保障住房的关键。近年来,长沙市坚持财政投入向民生倾斜,在加大政策制度力度的同时,推动投入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形式、合作模式多样性,扩大资金筹集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安居工程建设的保障投入。
  在资金安排上,长沙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建立了包括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全部增值收益和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在内的资金体系,同时还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补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
  2007年来,长沙市共争取上级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补助6.1亿元,市区(县)两级财政直接投入达22.2亿元,社会资本在城市棚户区投入拆迁资金342.8亿元,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上,真正做到了以“硬投入”实现“硬保障”。
  李军介绍说,长沙市在落实好保障房投入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城市住房保障资金专项制度,着力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做到了“三集中三公开”,在资金上集中归集、集中管理、集中拨付,在补贴上政策公开、程序公开、额度公开,使政府有效财力发挥出了最大的社会效益。
  另外,在建设用地上,长沙市对租赁房和经适房实行行政划拨用地供应,单列用地指标,加快审批进度,做到“应保尽保”。在政策优惠上,长沙市对租赁房和经适房、棚改放、安置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型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同时免征相关税费,尽量做到以民生为主。

  引入市场机制加速完成“住有所居”

  陈润儿认为,住房作为特殊的消费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把握住房的保障性和商品性的双重属性,既要强化责任,也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以此来加快实现“住有所居”。他认为发展保障性住房必须引入市场机制。
  一是坚持把有效监管市场与调剂市场统一起来。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商品房消费市场呈低迷趋势,长沙市全面启动安居工程建设,着力实施经适房货币补贴,把保障住房需求引入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场,增强了投资和消费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快速走出危机。2009年下半年商品房销售市场呈现价格反弹迹象,长沙市把保障房从刺激市场转向抑制市场需求,推进新一轮大规模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增加保障住房供给,有效平抑房价上涨。
  二是坚持把积极满足需求和分流需求统一起来。长沙市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导向,注重把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结合起来,一头积极抓好保障房建设,一头充分激活商品房市场,以有效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实践证明,培训市场、发展产业必须从遵循市场规律的角度来适应需求,从发挥政府作用的角度来引导需求,把实施安居工程与引导住房需求结合起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分流住房需求压力,满足各类需求。
  三是坚持把提供公共产品与公益产品统一起来。保障性住房具有公共产品和公益产品的属性。长沙市认为,必须坚持公共产品和公益产品相结合,实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共发展。比如,通过发放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把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通过市场外包给企业,形成竞争性的住房保障采购机制;而对于廉租房的保障,采取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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