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市场鉴宝潜规则浮出水面
2011-09-22   作者:勾伊娜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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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悲鸿作品”《人体 蒋碧薇女士》天价拍出惹来赝品风波,其背后牵涉的却是目前内地拍卖市场亟待解决的法律法规完善和第三方鉴宝问题。新京报(微博)制图/赵斌
  近日,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的部分学生联名称,去年6月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7280万元拍出的《人体 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实际上是他们当年的习作。尽管这幅画的真伪目前尚无定论,但有关近年艺术品拍卖市场赝品不断、急需法律规范的话题再被提起。
    2008年,藏家苏敏罗花两百多万买下“吴冠中作品”《池塘》,后经鉴定为伪作。苏敏罗怒把拍行和卖家告上法庭。然而,由于不能证实拍行及卖家事先知晓该画作系赝品,法院根据《拍卖法》免责条款驳回了原告所有诉求。作为当年原告代理律师的王建轶表示:委托人造假难取证、拍行弱化鉴定环节、保护买受人起诉赔偿的法律条文缺失,是导致目前拍卖市场赝品充斥的主要原因。

  ■ 买方质疑

  1 风险为何买家“独享”?
    作为当年“吴冠中假画”案买方原告代理律师的王建轶,对拍卖风险全部由买家承担提出质疑。他认为拍卖业是个商品交易的过程,买家应该承担的只是和股市中买低或买高的价格风险,而不是拍品真假的风险。
  按照常理,买家只需要考虑拍品的艺术和收藏价值,但现在第一考虑的却是真假,甚至要做大量的工作去求证调查。而一旦买到赝品,却没有任何办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自怪“冤大头”“看走眼”。
  2 拍卖公司是否坚持自律?
  “如果光靠走眼不走眼来判定艺术品的真伪,那就不用去拍卖行了。拍卖行的专业人士又起什么作用呢?即使不能让拍卖公司保真,但仍然应该立法限制其进行虚假宣传、出现诱导性的语言,拍卖公司应坚守交易过程中的公正底线。”
  王建轶认为被利益驱逐的拍卖公司要赚取佣金,佣金又跟随拍品的拍卖价格浮动,因此拍卖公司和送拍人、委托人的利益渐趋一致,他们的对立面就是竞拍人和买家。“拍卖公司作为中介载体已很难坚守公正,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必须建立。”
  3 买假不语,“沉默是金”?
  王建轶表示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了法律漏洞,专门制造赝品,而关于送拍人涉嫌欺诈的调查取证工作,在目前情况下进行又十分艰难。他认为“吴冠中假画案”的审判结果,会导致一种极端现象。“买家都明白了一个道理,打官司没用,只会让人知道你买了假画。那么就导致买家买进艺术品后,即使知道是假的也不再吭声了,然后把假的说成真的,再找机会脱手,这是非常可悲的。一句话: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发展太快,相关法规建设和行业自律都跟不上,到最后受到伤害的不只是买家,整个行业都受到侵害。”
  拍卖流程解读
  征集拍品 拍卖公司根据计划发布征集广告,从海内外藏家受众征集并确定上拍拍品。双方商定保留价,办理上拍手续。
  评估鉴定 为保证拍品价格适中,拍卖公司在印刷图录前会召集专家团,对所征集的所有拍品逐件进行综合评估鉴定。
  图录编注 拍卖行对确定的每件拍品进行拍照,文字著述、考证,编排拍品序号,印刷图录。
  发布广告 按照拍卖计划发布拍卖公告,联系新老买家进行推销和招商。
  举办拍卖 拍卖公司组织拍前预展,时间一般是三天以上,预展是为了让拍品与买家见面,进行更好的交流推荐。预展结束后即开始拍卖,在拍卖公司事先布置好的场地进行,由国家注册拍卖师组织。
  拍品移交 拍卖会上成交的拍品,在买家付清价款和佣金后(一般为14天内)即可提走拍品。流拍拍品则由委托人按合同在拍卖会结束一个月内领回。

  ■ 卖方声音

  1 只做价值判断,不鉴真伪
    “所谓的鉴定评估,是拍卖公司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学术能力,对拍品进行商业判断,说白了就是价值判断。而涉及真伪判断,是在学术判断范围内,这种判断拍卖公司无法做出。因为有些艺术品要研究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得出判断,有的古画争议了上百年也没定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搞不清楚就不能进入拍卖市场。”针对“评估鉴定”环节,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尚勇解释称。“我们不可能要求送拍人一定要懂真伪,也不可能因为送拍人不懂就说那是假的,我们能做的,只有在拍卖目录注明:拍卖公司并不能认定这件艺术品的真伪,鉴定意见仅做参考。”刘尚勇表示,目前比较大的拍卖公司都加入了拍卖行业协会,严格遵守行业自律条例。
  2 承诺“保真”,骗人把戏?
  今年6月天工艺苑春季春拍就因公开承诺“保真”而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天工艺苑艺术馆馆长钱峰公开声明,如果买家拍到赝品,经确证后可以退货,但退货的前提是双方协商后找到双方认同的专家组或者机构,对拍品进行鉴定;如果双方无法找到一致的专家确证,那么退货很可能就无法进行。对此,刘尚勇指出承诺“保真”是骗人的。“北京几年前也出现过保真拍卖。如果保真拍卖好过不保真拍卖的话,那为什么现在不保真拍卖仍在盛行,保真拍卖却很少呢?保真是不负责任的承诺,公司是否真有这个能力和资质去保真,谁又授权你去做这个保真鉴定呢?”
  3 权威鉴定机构亟须确立
  刘尚勇认为,鉴定是一种权力,没有相关法律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去认定一件文物的真假,即便做出鉴别,也得不到法律和公众的认可。除了技术因素,盈利的性质也决定了拍卖公司大多不会将风险承揽到自己头上。“拍卖公司是商业机构,做鉴定怎么可能中立?鉴定一定要第三方的权威机构,公允科学,不涉及利益。”搞鉴定的学术机构一直都有,但只对机关单位和各大博物馆服务,最近又明文禁止学术机构向社会开放鉴定。但问题是现在市场规模越来越大,急需这方面的服务。”

  ■ 提醒

  买卖有风险 入市需谨慎
    尽管双方对于“鉴宝”一事各抒己见,但他们在“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这点上达成一致,王建轶律师认为“面对目前繁荣的拍卖和艺术品市场,法律已经滞后。无论是从立法还是社会公平原则上看,权威鉴定机构亟须确立。”刘尚勇同意这样的观点。不过针对目前的状况,作为买方和卖方,只能以自己的经验告诉大家:对作品本身,要多学多看多问。通过目录和预展期,尽可能地去访问专家求证。闹不清楚的,一定不要出手。王建轶律师建议我国拍卖市场可借鉴国外做法:“一是拍卖前请权威的学术委员会对作品做出鉴定;二是出具真品证明;三是在一定期限内允许调换。并根据现有情况加强鉴定的辅助手段,如组织对有争议作品的学术辩论,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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