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和宁波保监局批准,我国首家农村互助性质的农村保险机构近日于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伏龙村成立,并进入正式运营阶段。 互助保险是以隶属于一定的职业领域或地域的特定者为对象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的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件时,保险人(即该互助组织)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一种保险形式。这家农村保险互助社的性质为在农村地区建立的,以参保农民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互助共济、共同抵御风险为目的的特殊保险组织。其主要特点就是农民自己出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保险机构。而业务范围为农民的需求而主要推出的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受当地政府委托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 据了解,农村保险互助社具有扎根当地、产品简易、服务便捷、管理透明等特点。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以村为基础建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社会捐赠等组成营运资金,农民通过交纳保险费成为互助社社员,并选派社员代表参与管理。保险互助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等组成,理事长、经理等根据章程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经营成果由全体社员共同分享,经营利润以红利形式分配给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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