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捆绑销售”保险公司保单,容易使消费者在没弄清楚状况的情形下“被购买”保险,从而引发各种矛盾纠纷,不仅侵害了百姓利益,也有损于相关机构形象。专家认为,从趋势上看,银保合作确实是未来一个发展方向,但目前由于保险公司压力大、经济利益驱使以及银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双方容易在合作中出现一些问题。下一步亟待通过开展深层次合作、提升服务保险消费者能力、加强监管等方面规范双方合作发展。
存款“变”保险 百姓被“忽悠”
2011年5月份,长春市民侯奎勇到工商银行取钱,却被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因为他前期购买的是分红型保险,不能随意取款。自从2006年他在银行参与了一项“存款赠保险”活动后,几年来曾多次到银行要求取款却均遭到拒绝。
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当侯奎勇在工商银行办理存取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说,他的存款已经超过了5万元,可以参与“存款赠保险”活动。“当时我账户里有5.5万元,想要存个活期,需要用钱可以随时取,但业务员说参加他们的优惠活动,既能拿到高利率,还能额外得到一份保险。”他说:“本来我并没有买保险的想法,但一听说是赠送的,存款利率还更高,当然欣然接受了。”
2006年底,就在侯奎勇参与了“存款赠保险”活动几个月后,他因家里急需用钱到银行取现,结果却被告知:他所购买的是分红型保险,不能随意取款。“我当时就晕了,当初办理的时候明明说保险是赠送,而且并不涉及我本身的存款,况且也没说不让取款啊。”他说:“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当初银行实际上就是用我的存款买了保险,所以我存的钱自然取不出来了。”
从那以后至今,侯奎勇曾多次到银行“理论”,却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我家条件本身并不太宽裕,而且平时用钱的地方也不少,好几次着急用钱取不出来,没办法都是和亲戚朋友借的。”他说:“自己有钱取不出来,还要向别人去借钱,听起来像是笑话,而且银行告诉我这钱要到10年之后才能取,简直哭笑不得。”
近年来类似侯奎勇这样的遭遇在各地屡见不鲜,不少人糊里糊涂的就“被保险”了。长春市一位邮储银行的工作人员透露,当前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非常普遍,尤其是地段好、人流多的银行网点更加流行,基于百姓对银行、邮局等机构的信任,百姓的警惕性不高,很多时候让百姓误以为是银行的新业务。虽然近来保监会、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并叫停险企“驻点销售”,试图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但销售误导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上海银监局今年5月发布银行业客户投诉受理情况通报,数据显示,当季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共引发投诉142起,较去年四季度增加56起,增幅达65%,也是投诉增幅最大的业务之一。
“三大因素”致银行代理保险市场混乱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保险公司的业务指标压力越来越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副处长张键介绍说,现在市场上有十几家寿险公司,它们都想和银行合作,一家银行可以卖多家公司的产品,这种一对多的方式或者多对多的方式,使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的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各家公司业务计划指标就压得特别重,尤其是新进来的市场主体。
业内人士透露,银行虽不会要求柜员每个月要完成多少保险的指标,但是卖得多的柜员,自然可以得到更多的佣金。因此一些柜员们便使出浑身解数去拉客户,有的甚至不顾客户利益,欺骗利诱。“有些比较拼命的业务员,通过卖保险,一个月能挣上平常一年的工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银行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2001年时,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手续费大概在1
.2%-1 .5%,2005年左右达到3
.5%,目前已经超过4%。手续费一高,银行工作人员的提成也相应提高。不同的保险公司之间也存在着竞争,银行柜员往往会选取佣金多的保险公司优先向客户介绍。
此外,银行业务员素质低下直接导致百姓“被保险”。记者采访中发现,多数被骗者对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并不熟悉,甚至签完字走出银行之后,都不知道自己买了代理保险。张键介绍说,由于银行柜面人员主要任务是给客户存贷款,销售保险能力较弱,接受培训时间也有限。“保险实际上是比较复杂的东西,有些银行柜员自己都讲不清楚,大多数到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老年人也不懂行,柜员怎么说他们怎么听,于是产生了误导。”
“有的柜员比较实在,会跟你交代清楚这个产品是保险公司提供的,而非银行。但是有些人可能就会耍点滑头,为了多拿提成,会模糊很多细节,尤其是会劝一些不懂行情的中老年客户购买。”张键说。
多管齐下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专家认为,银保合作,发挥银行窗口优势为百姓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双方联手是未来发展趋势,但当前很多违规操作的行为确实值得警惕,建议下一步双方通过开展深层次合作、提升服务保险消费者能力、加强监管等方面做出新的探索。
吉林财经大学金融系教授刘吉舫认为,由于政策、个体能力等多种因素,致使目前我国银保合作还处于比较浅层次的阶段,鼓励银保双方开展深层次合作、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目前有些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已经开始相互渗股、持股,比如交通银行控股了交银康联银寿,工商银行控股的是金盛人寿,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控股深圳发展银行,“双方更深层次的融合,可以使得双方利益趋于一致,责任主体一致,发展目标、方向一致,有助于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刘吉舫说:“建议国家从政策上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加强股权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经营的一体化。”
中国保监员会吉林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顾棽建议,今后还应引导银保双方提升服务保险消费者的能力。一是产品开发环节,引导双方加强产品开发设计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根据银行客户的不同偏好和特点,研究开发出既能满足客户金融消费需求,又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二是销售环节,引导银行建立健全销售机制,包括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培训机制,提升银行服务保险消费者的能力;三是宣传环节,保险公司和银行应加大对保险知识和保险产品的宣传力度,帮助客户正确认识保险和银保产品,形成良好消费氛围,进而吸引更多有潜在保险需求的客户。
此外,在目前分业监管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逐步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如建立监管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检查机制等,使联合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形成对保险公司和银行双向治理的监管局面,共同规范银行代理保险市场秩序。
“现在一些体制上的问题,需要一个过渡阶段去理顺,这个阶段是必须经历的。今年开始,我们在全国比较早地推动一些公司,向银行提供更多的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的产品,类似养老保险、大病保险等,今年也许是一个拐点。”顾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