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金女士存在银行卡里的10万元,第二天就不翼而飞。金女士认为银行的网上银行存在安全漏洞,在多次跟银行交涉无果后,一纸诉书将银行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5月11日,市民金女士在某银行储蓄所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并存入10万余元,打算购买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在该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金女士开通了网上银行,并成功购买了金融理财产品。 6月初,金女士再次登录网上银行时发现,账户里只剩下80多元钱,剩下的钱已没了踪影,她立即报了案。经警方调查得知,原来就在金女士购买的理财产品后第二天,该产品就被赎回,并被他人通过电话银行转走。 金女士认为,银行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银行的管理及网银存在安全漏洞,导致其承担了巨额经济损失,违反了双方储蓄合同约定,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存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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