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前三年实现养老保障全覆盖
2011-07-15   作者:记者 陈圣莉/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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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大会上得知,截至2010年底,北京参保城乡居民达168.5万人,提前3年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今后,北京市将强化基金管理,健全制度建设,积极引导未参保的农村居民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
  据北京市人保局局长张欣庆介绍,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北京市提出了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率先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2008年,北京探索建立了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了老年保障的城乡统一、标准一致,为全市60岁以上无养老保障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性养老金,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
  同年,北京探索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立了“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参保农民除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享受由财政支付的280元基础养老金,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7年底的100元左右提高到400元左右。新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参保率由2007年底的37%提高到2008年底的85%,达到127.5万人,打破了十几年来参保人数一直在40万左右徘徊的僵局。
  2009年,为使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和无缝衔接,北京市在“新农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实现了缴费、待遇等标准上的城乡一致,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
  目前,北京市已建立了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制度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养老保障制度已覆盖1322.3万人。其中参保城乡居民168.5万人;城乡居民共17.7万人领取了养老金;61.3万人享受了福利养老金。同时,北京市还建立了待遇调整机制,今年两次调整了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330元,福利养老金调整到每人每月250元。
  据悉,今后北京将积极引导未参保的农村居民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并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家庭多缴费,实现人人老有所养。同时,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层次,坚持专户专账管理,健全调整机制,并与其他相关政策、制度相衔接,确保“养命钱”、“保命钱”万无一失。北京还将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除了政府外,鼓励个人、家庭制定养老计划,购买商业保险,社会慈善机构也要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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