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多管理费率安享“牛市” 亟待引入竞争
2011-06-27   作者:方丽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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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提取业绩报酬“特权”的一对多产品,其管理费要价也不菲。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有5只一对多产品的管理费超过(包括含)2.0%,最高甚至达到2.4%。

  管理费率真“牛”

  据Wind数据显示,目前管理费最高的要数一款存续期为2年的一对多产品,管理费率达到2.4%,还有1只上海基金公司发售的一对多管理费率为2.20%,另有3只一对多管理费率为2.0%。这5只一对多产品分别属于三家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还发现,这些一对多产品不仅管理费率高企,还可以提取业绩报酬。以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发售的一对多产品为例,该产品认购费、参与费、退出费均为零,托管费为0.25%,违约退出费最高达到5%。该产品的业绩基准为8%,一旦业绩超过8%的部分将要收取15%的业绩报酬。这些费用都和普通一对多产品基本一致,投资范围并没有什么特别,是一款灵活配置型基金,权益类、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均为0%至100%。不过,该产品的管理费达到2.2%,这意味着,无论市场牛熊,一对多持有人认购100万元中,每年都有2.2万元归基金公司所有。
  实际上,当一对多产品2009年正式问世时,固定费率是低于同类型公募基金的,这也成为后来一对多费率设置的一个参考标准。以灵活配置混合型一对多为例,同类型公募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一般是1.50%和0.25%,而一对多专户产品的固定管理费一般为0.9%至1.4%,托管费率一般为0.25%,也有不少产品为0.20%。甚至有产品的管理费和托管费都达到管理层所规定的下限。
  同样,对比私募产品,2%的管理费也是较高水平。目前一般阳光私募产品在提取业绩报酬之余,年管理费率一般为1%至1.5%,少数产品为2%。

  专家建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基金公司收入完全与业绩挂钩,是不是最合理的方式呢? 据悉,目前国内也有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将公司收入完全和业绩挂钩,有些券商发行产品采取不收管理费,只在业绩达到5%或者6%之上时才提取利润分成。不过,也有人认为,这种业绩激励制度也可能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风险。一旦资产管理人没有了固定资产管理费,可能会押注风险非常大的投资来博取高收益,如果亏损的话后果也非常严重。
  还有专家认为,一对多专户产品的收费应更为合理,若合同上已经规定了有业绩报酬提成,这类产品的管理费率应低于公募基金的管理费水平,“旱涝保收”的管理费只是对公募基金长期投资的一种支持。他还认为,管理费的高低可以由基金公司和投资者来约定,应该把管理费放开,用市场竞争的机制淘汰劣质的基金公司,使优胜基金公司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管理费很高,但其中并非全部被基金公司所“霸占”。目前基金业内通传的说法是,基金销售收入主要被银行销售渠道拿走,而基金公司管理费收入的70%也用于激励银行。一对多也走上这条老路,目前不少银行还觊觎基金一对多产品的业绩提成,并有部分产品给予银行分成。阳光私募基金也是一样,不少阳光私募公司将1.5%的管理费中的1%给予信托公司,私募公司只能拿到0.5%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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