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10月开闸
2011-06-22   作者:王丹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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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销售市场将进入“战国时代”,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望“名正言顺”挑战银行老大地位。昨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内容调整了基金销售机构准入资格条件,同时规范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增加了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内容等。《办法》定于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内容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调整基金销售机构准入资格条件,侧重于“放宽”: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形式”;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投资人;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这就意味着,未来不久,包括国内各大门户在内的第三方渠道力量将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到基金销售领域,为基金销售提供了全新的机遇。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也表示,《办法》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体系逐步形成竞争,更好地提高基金销售服务。
    在境外,第三方销售机构是基金的第一大销售渠道。比如,美国第三方销售的比重占到70%,英国在55%以上。然而在我国,银行渠道占比超过6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此外,直销和券商渠道占比分别为30.48%和8.69%;第三方销售的份额微乎其微。《办法》实施后,这种局面或发生质的变化。好买基金总经理杨文斌指出,《办法》允许符合专业资格的个人创办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预计两三年内将有200-300家这类基金销售机构产生,基金第三方销售即将进入“战国时代”。
    汇付天下掌门人周晔表示,未来三年,基金网上直销将会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期,基金行业2万多亿元的市场容量会成为第三方支付市场追逐的第一大目标,截至目前,最大的支付公司一年处理的支付量也不过几千亿的水平。
    还有一个意义在于,第三方支付企业与基金公司直销渠道的联合,将打破银行渠道一家独大的局面,对于这一点,基金公司是兴奋的。第三方支付销售基金只收取0.6%的申购费,赎回费完全归基金公司所有,而银行渠道则是“尾佣”的70%左右都被银行拿走。昨日,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营销负责人表示,他们目前担心第三方支付在拓宽基金销售渠道后,也会提出销售分成等费用要求。
    据记者了解,一家完整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需要具有法规允许、第三方销售牌照、第三方支付牌照三个方面的条件。今年6月初,财付通、支付宝、快钱等27家公司已获得了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同时,汇付天下、通联也已取得了证监会批准的网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资格。然而,第三方销售牌照却迟迟不见“踪影”。
    此前,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曾表示,第三方销售牌照的发放要基于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的正式颁布。“如今看来,这个前提条件已经具备,牌照的正式发放指日可待。”基金分析师常杰称。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多家大型支付企业都已把基金销售作为重要的开拓领域,力争在基金销售领域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办法》降低了一些“非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但在“专业”门槛上却并没有放松。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办法》将对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注册资本要求由500万元上升至2000万元;对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定量的从业资格要求等。
    在法律层面,《办法》明确了所有在途的销售结算资金的性质都属于信托资金,独立于销售机构,确保了投资者资金和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来自证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共有136家机构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基金销售网点逾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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