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信用卡账单上80多元的零头没有还清,侯先生当月账单被全额罚息456元。“全额罚息是惯例我没意见,可是还款日前我明明有一笔600多元的退款打入卡内,银行怎么就不"认账",还算我当月没还清?”侯先生一头雾水。
记者详细查阅侯先生当月账单发现,当月他总共消费了25083余元,而当月还款金额则是个整数,25000元。侯先生解释道,由于在账单日后,侯先生此前为同事代为支付的机票未能成交,有600多元的款项退到信用卡中,因此自己就将这笔金额也计算在“已还款”金额内了。“这钱都在信用卡里"躺"着呢,怎么能不算是我还款的一部分?”
记者致电侯先生的信用卡发卡行招商银行后获悉,这的确是该行信用卡还款的规则之一。“如果您的退款发生在账单日后、还款日前的这一段时间内,则不能充抵当月的信用卡账单金额,只能留到下期账单充抵。”招行信用卡中心客服工作人员表示。
据介绍,如机票退款、支付宝账户退款或其他商家的消费撤销都属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银行对这些商户退入信用卡内的钱和用户自己存入的现金并不“一视同仁”,只有后者才算做还款。
一位信用卡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这一规定并非招行一家独有,算是普遍的“行规”。记者走访光大、民生等多家银行发现,对信用卡内的“退款”和现金还款的确有区别待遇,大部分银行不将退款计入当期还款。同时,对于信用卡账单日后打入卡内的退款,各家银行的“处理方式”也各有不同。如光大银行就规定,如果持卡人在账单日后产生了新的消费,卡内的余额优先用来充抵;而招行则是“先记账”,等新一期账单出清之后,到了还款日再用上一期的退款来充抵。
“信用卡还款这么多讲究,各家银行规定还不一样,持卡人怎么能弄明白!”一向自诩“老卡民”的侯先生对此颇有微词。他认为,银行应在退款产生的时候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持卡人:此笔退款不能计入当月还款。以免持卡人少还款而产生不必要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