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扣费不通知消费者就是欺诈
2011-05-26   作者:何京玉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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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报道,最近一个时期,消费者投诉银行的事件层出不穷。经济之声前一段时间报道了某银行在没有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进行扣款等操作造成的投诉,而在25日的第五届中国消费者金融论坛上,有关专家指出,这就是欺诈。
  在CPI高企的一段时间,负利率导致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出现猛增。但是,伴随而来的是某些银行夸大收益,避谈风险。一些消费者盲目购买,当理财收益与预期形成巨大反差时,无法接受,导致理财类投诉和案件增加。
  同时,针对银行收费的投诉也不断增加,很多消费者反映,银行在变更服务条款时没有及时通知消费者,就开始了收费和罚款,其实是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中央财经大学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轶引用国外学者的成果评论道,银行在反欺诈的成本高出自己的收益时会选择放弃反欺诈,不管银行自己是否承认,其实这就是鼓励欺诈。
  孟祥轶:从一个银行的角度来讲,有一个最优的欺诈水平。所以从一个安全和稳健性的角度呢,银行就不会过度地投资于反欺诈的保障措施。
  在欺诈行为发生时,银行和消费者是对立的,但法律成本太高了,孟祥轶建议学习西方经验政府设置申诉专员一职,处理小额纠纷。
  孟祥轶:走法律程序,就是成本太高了,对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来说成本就更高了。那么这个申诉专员解决的就是小额纠纷。就是说在多少钱一下,申诉专员就说,我就裁定了。你要不同意,那你再去法庭。
  为了避免没有专业知识的消费者被误导,花旗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王力根据花旗的经验主张针对不同的人群进行特定的金融教育。
  王力:金融教育一定要针对不同的人群,根据不同的人群不同的特点。来开发金融教育的教材,其实就跟银行开发金融产品是一样的。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周永发不失时机地宣布,协会已经采取了行动。
  周永发:我们中国银行业协会现在又正在准备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教育委员会,民政部已经批了,昨天刚刚得到的消息。
  美国罗德岛大学消费经济学教授肖经建考虑得很实际,提出应当让银行承担起责任。
  肖经建:在美国有个法律,叫社区投资法,要求银行每一段时间要有一部分资金投资于社区服务。所以很多银行就把钱用来搞理财教育,这就是很主要的一个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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