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一季度银行个人储蓄持续下降,近千亿存款被储户提出用于投资。不过,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市场上繁多的理财产品良莠不齐,其中不乏许多不法分子刻意设置的各种陷阱;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看上去都很美”。投资者一定要注意辨别。
骗术一:许诺“高回报”
“馅饼”:这类理财机构或理财产品往往会对投资者许诺远远高于市场的回报。
陷阱:用高回报的宣传获取投资者的资金,然后支付一些红利,吸引更多人的投资。以后来的资金支付之前的红利,受骗规模就像滚雪球般越来越大。提醒:不要轻易相信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回报承诺。
提醒:不要轻易相信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回报承诺。
骗术二:境外注册公司吸引国内客户炒汇炒金
“馅饼”:多数是在香港、维尔京群岛等地注册的金融公司或基金投资者公司,宣称从境外引进高额回报投资产品,或让投资者将资金汇入境外账户开展外汇、黄金等业务。
陷阱:当投资者把钱汇到境外账户,通过网上操作从事境外黄金、外汇保证金交易时,投资者已经丧失了主动权。由于操作平台在境外、资金账户也在境外,是否能进行正常交易,以及资金的安全都无法得到保证。
提醒:对于境外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一定要看是否有国内监管部门的认定。
骗术三:兜售“可海外上市的原始股”
“馅饼”:通过宣传,吸引投资者参加未上市公司的原始股认购,号称一旦上市可获利数倍。
陷阱:这类骗局常具备四个特点:以境外上市为诱饵,属于外地的企业,经熟人介绍销售,具有股权托管证明。
提醒:到目前为止,除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没有批准过其他任何证券交易场所。各地以产权交易的名义设立的产权交易中心不得从事证券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