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边球”瞄准“一房一价”
2011-05-25   作者:陈桂兰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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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飚高房价,然后以网站最吸引人气的“蓄客”方式,推出办理白金卡、VIP卡,组织团购、网上拍卖等销售方式,通过所谓打折促销吸引购房者,人为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近日上海出台“一房一价”细则后,一些开发商玩起了打“擦边球”的花样。许多购房者表示,对此,政府部门应加强监控,还市场一个真正透明的实际房价。

    开发商蓄客大打“擦边球”

  吴阿姨日前去松江车墩镇同润十里洋房某楼盘购房,在场的销售员告诉她办理某网站的会员卡,可以每平方米省100元,加上现场售楼办VIP卡,每平方米优惠400元,两处叠加优惠达500元。吴阿姨问:“为什么要签这个卡、办那个卡这么麻烦?”销售员说,他们与某网站签有合约,必须要这样执行。
  据记者调查,吴阿姨办卡针对的是现房,而也有楼盘为“蓄客”,没有获取预售证就通过网站办卡,大打“擦边球”。位于浦东沪南公路的某楼盘4月推出70套公寓已售完,售楼处小姐告诉记者,后期房源预计将于6月底推出,目前还没有拿到许可证,所以具体开盘的时间还没有定。第一期办理白金卡支付2万元,可抵扣6万元,这次优惠与第一期大致相同,可以马上参加某网站团购办理白金卡业务。该网站还在网上注明了优惠有效期:2011年3月15日-9月30日,这样看来,办卡与是否获取预售证无关。
  同样,最近,上海金地旗下住宅项目金地艺境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商业网站发放“2万抵4万”的白金卡,网站还收取2万元的费用,这种有违地产新规的举动已经受到多方指责,日前,该网站已停止办理金地艺境旗舰店白金卡的业务。
  按照去年4月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未定价先办卡涉嫌违规

  记者上网查询后发现,目前市场上许多楼盘在未开盘前通过一些网站造势蓄客,推出办会员卡等活动。如宝山美兰湖中华园在网站办白金卡购房2万换7万、2万换12万等团购优惠;想购买松江九洲星耀府邸房源的,只要成为某网站会员后每套总价就可以减3万元,等等。对此,业内专业人士提醒购房者,要警惕这种购房“噱头”,开发商先拉高房价,然后通过“优惠抵扣”,吸引人们购房,但实际上购房者并未得到真正的实惠。
  开发商自行利用商业网站“变相”办销售卡、实施网上拍卖等销售行为是否违规违法?业内人士认为,楼盘未定价就先给客户办卡,违反了商品房销售须明码标价,即“一房一价”的规定。房地产是一个特殊的商品,在网上的商业行为理应得到规范,网上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授予的经纪人证书,而参与拍卖者也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拍卖师证书,才有资格从事相关业务。
  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他们不希望房价被遮遮掩掩,而希望看到公正透明的实际房价。“一房一价”细则出台后,如何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值得进一步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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