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消息称,除上海和重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外,今年将不再增加试点城市。财政部官员日前表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在法律依据方面存在问题。
此外,住建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倪虹昨日在接受访问时表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下一步方向与目标是“三基本、两协调、一严控”,其中特别提出将严控投机投资。
法律依据有问题
据中财网报道,一位二线城市地方税务部门官员表示,虽然其所在城市已具备征收条件,但国税总局没有在今年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的考虑。
这位官员还说:“我们城市不能按照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方案做,上海、重庆的方案和国税总局的想法差异比较大。”
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今年的主要精力是继续完善房地产批量评税,并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契税征收上应用。
目前,中国对经营性房产征收房产税,其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或租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是,未来对个人房产征税,应该以评估值为计税依据。此外,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核心,就是将征收范围扩大到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此举突破了1986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这一条例由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制定颁布。
“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在法律依据方面的确存在问题。”财政部相关部门官员在参与学术讨论时称。
调控目标:严控投机
倪虹则表示,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是目前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下一步调控的方向与目标“三基本、两协调、一严控”具体表现为:供需保持基本平衡、结构保持基本合理、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住宅产业发展相协调,严格控制投机投资性需求。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从增加供给、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调节需求、完善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加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共同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