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数据,4月份全国总体房价涨幅略微扩大,尤其一线城市上涨明显。
1~4月,70个城市月度房价环比整体涨幅依次为:0.80%、0.46%、0.29%和0.31%。2~3月的涨幅持续回落,而4月份却重新扩大!另外,1~4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依次为:68、56、50、56。难道4月成为房价涨幅调头向上的“拐点”吗?这一房价数据,与一般市场规律和人们对市场的感知存在一定出入。
今年2月以来,全国市场降温势头明显,4月全国新建商品房成交量较3月下跌近两成。一般年份都有所谓“春季行情”,今年成交量居然史无前例下滑两成,说明市场已笼罩在调控阴霾之中。按市场逻辑,这种情况下,总体住宅价格即使不立即下跌,至少也涨不动了,遑论涨幅扩大。而在市场现实环境中,确实有部分楼盘或多或少进行了促销。
按理讲,今年1月以来房价统计方式已进行了改革,比以前更能反映市场实际情况。如果采集数据无误,且统计不存在失误,则4月房价涨幅扩大,就意味着调控效果正在弱化,若5~6月环比涨幅仍持续扩大,则很可能招致中央新一轮调控政策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