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开卖保险产品叫好还需叫座
2011-04-18   作者:陆婷婷 曾雅杰  来源: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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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一征求意见稿一旦落实,保险公司将在银行这一传统保险代销渠道之外,获得包括券商、信托公司在内更多金融机构代销渠道。这对于保险公司的销售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过,商报记者采访后发现,对于这一新政可能带来的变化,目前当事各方仍然抱着观望态度。而保险公司对客户的产品偏好的把握与客户实际需求竟有天壤之别。

    保险公司: 投资型产品可能打头炮

    对于此次新规的出台,平安保险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由于只是处在监管部门征求意见的阶段,平安还没有具体的相应举措,对于何时能正式开卖还需等待时机。同时,平安方面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拓宽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而不仅仅局限于通过保险代理人以及银保渠道销售的局面,对公司的业务及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信诚人寿上海分公司一位资深人士则对商报记者表示,保监会这次的新规出台对业界而言略有些突然,整个保险行业在此“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对于券商和信托的渠道拓展,并没有很多规划,所以正式开卖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前期准备。而关于许可申请、流程建立以及与券商等相关金融机构的商洽等环节目前也都需要进一步琢磨。该资深人士分析说,保险行业的银保渠道是走过很长一段发展道路建立起来的,所以在短期内应该还无法通过在券商和信托公司开卖保险来取代银保渠道,不过新渠道肯定是非常具有市场前景的。
    该人士认为,在建立这一市场的前期,投连险等投资型保险比较适合在券商及信托公司销售,可以为保险公司“打头炮”。然而在后期,随着市场培育的不断深入,保障类保险也将进入新渠道。
    而针对新渠道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问题,一位保险公司精算师告诉商报记者,资产最重要的是配置组合。偏好风险大的投资者同样需要一些保障类的投资,稳健理财才是根本之道,大多数投资者在注重收益的同时也关心资产的安全性。因此,发掘券商、信托这一市场的客户从长远看,对于保险公司的未来发展颇为有利。

    券商从业者:热衷自营,对保险全无热情

    商报记者在对券商的采访中发现,由于监管部门还处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同时券商本身对于保险这一行业也缺乏关注,所以基本上券商对于可以代理保险这一新规还处于观望阶段。
    商报记者走访了沪上几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相关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并不知晓,也没有接到上级下发的相关通知。而对于券商可以代理保险的新规出台,有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业务的不熟悉,销售保险的积极性不大,同时也担心帮着销售保险,会分流掉客户群的一部分资金,反而得不偿失。
    有券商从业人员表示,单纯从卖产品的角度来看,券商还有自己的集合理财产品。此外,券商也代卖基金产品。而从营业部层面来说,其本身也有内部考核机制。所以有工作人员对于代卖保险产品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金分流的看法也不无道理。不过也有不同的从业人员认为,券商销售保险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分成收入来激励,毕竟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券商,其根本目的还在于对自身的收益及发展起到正相关的作用。
    不过,据商报记者了解,目前不少券商也已经开始走综合理财的路线,以此来扩大客户群,同时也丰富了相关业务。换句话说,投资顾问现在不仅仅是向客户推荐产品或者提供单一的金融服务,为客户量身订做理财方案也是未来的趋势所在。而保险产品也是其中关键的一环。所以,当券商渠道真正放开之后,在相关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券商还是会积极参与进来。

    投资者:买保险会选保障型产品

    作为保险的直接购买者,绝大多数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并不知晓关于券商可以开卖保险的相关规定。有投资者同时也直言不讳地表示,对于保险完全不感兴趣,无论是哪种销售渠道,都不会选择购买。
    不过,一位正在券商营业部看盘的投资者表示,如果券商开卖保险,他还是会根据情况选择购买的。他认为,这与在保险公司或银行购买并无区别。在保险类型的选择上,该投资者并非如保险业人士预料的倾向于“投资型保险”,他告诉商报记者,既然选择保险,就是要购买保障型保险,要投资在证券市场就可以,何必去找不内行的保险公司?
    从部分投资者的态度来看,券商开卖保险的市场前景如何并非一定叫座,这一方面是出于投资者对保险的本身喜好问题,另一方面也将取决于保险公司在券商正式开卖保险时所采取的相应举措是否能得到相关投资者的认可。

    新闻延伸:落实开卖还需各方磨合

    商报记者在对各方的采访中发现,鉴于银保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监管的力度和时机都非常重要,如何规范保险公司在券商、信托公司销售保险是市场发展的关键一步。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客户基本上都是属于投资意愿比较强烈的人群,与银行的客户有本质上的差别。但相对而言,他们的购买力也比较强。这也是吸引保险公司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的收益性远不及证券信托产品,如何吸引新渠道中在资本市场浸润多年的客户群也成了保险公司必须面对的关键突破点。
    一位资深保险银保渠道业务负责人则认为,出现新的渠道对于保险公司无疑是利好的,尤其是对于众多在个险银保渠道中处于弱势的中小保险公司,将是令人欣喜的机会。不过,为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券商及信托公司之间的沟通非常关键,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因此,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券商信托,都不会急于开展合作,而将在有效合理的利益权衡中,摸索双方共同发展的动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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