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银监局发布《关于近期上海地区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销售行为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提示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测算、销售和信息披露等风险,并督促沪商业银行立即针对理财业务销售行为开展自我评估和整改工作。
上海银监局表示,针对近期上海地区个人理财业务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上海地区部分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环节中存在客户适合度评估流于形式、风险提示不到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销售人员误导客户等,发文进一步规范理财市场,防范个人理财业务风险。
《风险提示》指出,商业银行要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产品适合度评估的操作规范,并加强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管理,科学制定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规范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网点销售行为合规性抽查,确保本行各项理财业务风险控制制度落到实处。
上海银监局在《风险提示》中还表示,商业银行要重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要求在沪商业银行总行在设计和发行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和宣传材料中,应提供全面、完整的理财计划相关信息,包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进行充分的销售前信息披露。
同时,上海银监局要求作为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的商业银行分行应准确了解所售产品的投资品种、资产配置比例、预期收益测算方法及各种潜在风险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