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无资格个人卖保险 新华龙岩支公司被罚
2011-04-11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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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消息,日前福建保监局下发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保险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
  据悉,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期间,福建保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信访核查。核查发现,该公司在2010年业务经营中,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福建保监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鉴于该公司违法金额较小,违规情节较轻且积极配合检查,进行自查自纠,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福建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减轻处罚。
  此外,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以看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于2010年7月至10月委托未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和展业证的林秋萍、邓小彬、黄显飞、邓桂祥等4人销售保险业务,上述4人在2010年8月至11月累计收取手续费22537.32元(其中责任底薪8700元),涉及保险业务17笔,保费合计6870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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