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各城市公布本地区年度房价调控目标的期限今日截止。据统计,在已出台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北京是目前惟一提出房价要“稳中有降”的,而其他城市则要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GDP和人均收入增长。[详细]
 
 
大限今至 多个省会城市尚未出控房价目标
目前四大直辖市中,北京、上海和重庆均已经出台具体目标。其中,重庆出台的目标是“不超过全市GDP的增长率;不超过城市职工年均收入的增长率;不超过城市人均收入的增长率”;北京则首度明确要确保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而天津则尚未出台。
京沪穗深房价调控目标挂钩GDP和收入 效果存疑
继28日上海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为涨幅低于8%后,29日,广州市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全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1、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
·2、个人购房不足5年转手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3、本地2套房和外地1套房家庭将停购
·4、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5、囤地捂盘房企停发股票债券停贷
·6、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约谈问责机制
·7、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8、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房价调控目标北京独提降
广深终定房价控制目标
·北京发布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要稳中有降
·上海版房价控制目标出炉:涨幅不超8%
·广州今年房价调控目标:涨幅低于支配收入增幅
·深圳房价控制目标:涨幅低于GDP居民收入增速
·住建部:各地房价控制目标要听取社会意见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
·发改委:取消和降低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
发改委决定自5月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
 
 ○楼市调控将满一年 房价增幅显著下降
 ○一线楼市成交量缓慢回升
 ○“挤出效应”带火限购周边楼市
经济参考网综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刘砚青 美编:吴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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