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日前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市推进新农保工作,确保2011年年底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 福州市政府表示,将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在晋安区、连江县新农保试点基础上,2011年将在仓山、马尾、福清、长乐、闽侯、罗源、闽清、永泰等8个县(市)区开展第三批新农保工作,实现全市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 根据计划,从2011年10月1日起,将对第三批新农保制度实施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到2011年底,第三批开展新农保参保率达90%以上。已试点的晋安区、连江县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开展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11年9月底前缴费率达90%以上。 新农保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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