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商务部的一个调查显示,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五类产品的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海内外的差价,内地市场比香港要高45%左右,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这个统计不一定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情况,但是至少给出一个信号。”姚坚说。
“进口额因海外消费被低估数百亿美元”
姚坚透露,部分国际品牌奢侈品售价高于国外的现象,已影响到了决策者对贸易平衡的判断,引发中国政府部门的关注。
“我们知道大量的游客采购商品回来,有人说中国的个人单次海外采购量大概是1000美元,有这么多中国的海外游客,他带回来的商品都没有计入到海关统计里面,这实际上导致了对中国的进口低估了数百亿美元的规模。”姚坚说。
就“奢侈品比海外贵”的问题,此前的20日,商务部长陈德铭(专栏)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1年会上曾分析了三点原因:一、部分海外市场是没有关税的,如香港地区实行零关税政策;二、内地高档消费品分销体制刚刚建立,层次多、费用大,增加了高档消费品在内地的交易费用;三、金融危机后,海外产品在其所在国家地区为了促进消费,进行了折扣和降价处理。
22日,就同一问题,姚坚特别提到了包括关税、消费税在内的综合进口税率问题。姚坚说,造成部分国际品牌奢侈品价格偏高的主因有三:一是跨国公司的分销体系、定价体系有所差异;二是国内品牌商品的种类相对较少,消费者的选择比较少;三是部分品牌商品的综合进口税率比较高,包括关税、消费税。
“随着国内消费档次的提高,我们以前认为的奢侈型的消费品在现在变成了大众的普通消费品,所以政策的制定和体系面临着挑战。”姚坚提出,需要采取综合的措施,包括进一步给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中国分销运营环境;跨国公司、零售公司给中国市场合理的价格定位和销售策略;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和税务部门完善加工贸易产品的内销政策。
根据此前陈德铭的表述,中国正在制定“十二五”商贸物流规划,“将使第三方物流和大型连锁配送企业能够充分发挥作用”,降低商品流通交易成本。
“通过税制进一步合理化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是姚坚最新给出的综合对策之一。
据早报记者了解,进口的高档消费品在国内的综合税负较高。以进口化妆品为例,需要缴纳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三项。产品的种类不同,进口关税也会有所差异,从6.5%~18%不等,增值税为17%,消费税则高达30%,累计需要缴纳50%以上的税费。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研究员姚为群一直呼吁国内应该降低奢侈品关税。他昨日表示,完善加工贸易相关政策、疏浚流通环节及降低税负,商务部提及的这三项举措能够较好地解决目前国内部分奢侈品售价较高的问题,进而起到拉动内需、减少顺差的目的。
不过,他认为,国内一线城市商业租金成本较高,也是造成奢侈品售价较高的因素之一,奢侈品的中国定价涉及许多深层次问题。
求解加工贸易内销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透过商务部高官的表态可见,解决加工贸易内销问题,将在缓解中国顺差过大的国际压力,以及“奢侈品比海外贵”的国内压力上,发挥关键作用。
据了解,加工贸易是当前中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构成部分,解决就业约4000万人。所谓加工贸易内销,即将原先要通过加工贸易出口的产品,转为向国内市场销售。由于用于加工贸易的原料都是保税进口的,所以其内销必须办理海关手续并向海关交税。
姚坚22日解释,中国有大量的加工贸易在国内的制造会运到海外去,比如有些电子产品、高档服装,按照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在中国加工以后必须出口,而不能在中国市场销售,否则税收就要出现问题。
资料显示,在外需萎缩的2009年,加工贸易内销成了众多加工贸易企业的避风港。2009年,全国海关加工贸易内销征税302.3亿元,创下历史新高。
尽管有着税收和就业方面的贡献,但加工贸易内销显然已到了转型时期。
此前的20日,陈德铭曾提到,很多国际名牌产品是在中国生产的,为什么出口后再内销呢?这既增加了二氧化碳的排放,又增加了物流费用。他认为有必要探索让外销转内销产品直接在国内销售的途径。
今年1月,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在“第二届中国开放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曾透露,酝酿已久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将尽快出台,鼓励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稳步推动向中西部转移,鼓励增量向特殊监管区域集中。与此同时,“两高一资”项目也将得到更严厉的控制。
蒋耀平当时还透露,要研究探讨对加工贸易实施特定差别的出口转内销专项政策,“对个别产品将专门研究专项政策利于其出口转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