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128保障计划
2011-03-21   作者:阳光人寿  来源:和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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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国“两会”的召开和“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消费与民生一时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之相关的各类民生产业也随即而动,并在各行各业形成了一种推动力,成为今年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与此同时,阳光人寿保险更是顺应了“民生”发展,推出了“真心128保障计划”,为普通消费者提供了具备重疾保障、身故保障、满期返还、减额缴清、保单贷款等多项功能的民生化的保险产品。
    据悉,“真心128保障计划”是阳光人寿保险电销渠道的一款针对普通消费者的健康保障计划,该计划包括了主险“真心128两全保险”和附险“附加真心128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不仅为客户提供了人身、重疾的双重保障,而且保险期间可选择,极大的满足了不同客户的保险需求,多方面顺应了“民生”发展。
  首先,“真心128保障计划”除了对被保险人承担身故责任外,在重疾保障方面针对少儿、成人的发病特点分别设置不同保障病种。被保险人18岁之前,设置了20项重疾保障项目,其中“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严重川崎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重疾项目专为未成年人设计,提供了更为人性化的重疾保障。此外,被保险人18岁之后,将自动升级重疾保障范围,重疾保障范围将扩大为30项。对于重疾中发病率较高的白血病,还将给予两倍基本保险金额的赔付。
  其次,“真心128保障计划”的保障期间为30年或至70岁,保障期间长且可选择。根据人体生命周期,50岁以上为疾病高发年龄,对于30岁以上的消费者而言,若保险期间较短,则保单满期时被保险人可能正处于疾病高发年龄,此时客户再投保重疾险,将面临保费昂贵甚至不能投保的尴尬境地。“真心128保障计划”超长的保险期极大地保证了客户在最需要重疾的时候能够享受到保险保障。此外,投保“真心128保障计划”的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保险期间30年或至70周岁,被保险人的年龄从出生30天至50周岁均可。对于未成年人,若选择保险期间至70周岁,意味着交10年的保费即可享受最长约70年的保障。而对于40岁以上的客户,选择30年保险期间,可享受70岁以后保险保障,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提供了灵活的保障计划。
  再次,该计划还满足了消费者的理财要求。客户在保险期满仍然生存即可享有累计已交保费128%的满期保险金,作为满期回报返还,资金安全,收益稳健。据了解,该项保障计划的保费返还比例在行业同类产品中最高,为客户期满后的生活提供了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该计划还具有减额交清、保单贷款功能,能够在客户经济出现困难时既能解决客户的燃眉之急,又能保证保单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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