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日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截止到2月27日,上海全市税务机关已受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申请1970件,发放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456份,其中,应征房产税的住房133套,约占已认定数的30%,适用0.4%税率的为129套。
经上海市房产税工作小组确定,以上海市统计局2月18日公布的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基准,按照每平方米单价28426元为界线划分0.4%和0.6%两档税率。房产税税率认定标准的确定,为实现房产税征收工作实质性推进提供了条件。
试点成功的关键一是要做好宣传,二是在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同时,做好税款入库的追踪和分析,进一步提高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的管理和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