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是一年一度的“3·15”,也是《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实施一周年。
一年前,要求基金管理人不得向销售机构支付非以销售基金的保有量为基础的客户维护费,不得在基金销售协议之外支付或变相支付销售佣金或报酬奖励的《新规》正式实施。
证券日报》基金周刊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发现,在实施的一年中,“一次性奖励”并没有杜绝,反而愈演愈烈,只是换了种形式。
“基金公司销售基金的成本不仅没因此降低,反而还有一定程度的上升。碍于销售与扩大首募规模的压力,基金公司逼不得已改变形式通过培训、活动等给银行奖励,反而银行要求提升尾随佣金比例。乃至最高的尾随佣金由一年前的40%提高到基金管理费的70%。”上海一家中小基金公司的渠道相关人士无奈地告诉记者。
变相奖励愈演愈烈 尾随佣金最高达管理费70%
2009年12月16日,证监会公布上述《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不得向销售机构支付非以销售基金的保有量为基础的客户维护费,不得在基金销售协议之外支付或变相支付销售佣金或报酬奖励。该规定在2010年“3·15”正式施行。
从数据上看,由于最近一年发行基金的总数量比前一年要多,所以平均每只基金的销售规模有所摊薄,但基金销售总规模并没有多大影响。
《证券日报》基金周刊数据统计显示,自2009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4日(《新规》实施前),共发行成立新基金113只,其中,指数型基金35只,股票型基金47只,偏股混合型基金14只,债券型基金11只,QDII2只,货币型基金1只,创新型封闭式基金3只。共计发行3664.30亿元,每只基金平均募集32.43亿元。
而2010年3月15日至今最近一年中,也就是《新规》实施后,《证券日报》基金周刊统计显示,共计发行并成立了151只基金。另外还有超过20只基金正在发行和刚发行完毕,但没有公布首募数据。其中指数型基金38只,股票型基金31只,偏股型基金8只,债券型基金29只,货币型基金6只,保本型基金3只,QDII基金21只,创新型封闭式基金15只。
共计首募规模为3052.76亿元,平均每只首募规模为20.22亿元。
“一次性奖励机制没有杜绝,反而愈演愈烈,规模比较大的基金公司成本可能比以前增加30%以上,一些中小基金公司更难,根本就不赚钱。”北京一位市场部总监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上海一家小公司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说:“取消一次性奖励后,银行提高了尾随佣金的比例,最高提高30%,尾随佣金也就变成了管理费的70%。所以基本上比以前更难了。”
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确实如此,实际上,去年“3·15”实施的《新规》,并没有给基金公司减轻负担,反而使得银行变本加厉地收取尾随佣金,而原先的一次性奖励那部分“奖金”,又通过各种活动、举办培训等形式变花样地给了银行。所以基金公司成了名副其实为银行“打工”。
一家小基金公司透露:“我们假如卖1只股票型基金,加上尾随佣金再加上各种给银行的奖励,大概要付出1至2年的管理费。”
银行渠道一家独大 基金公司酝酿求变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销售新规难以降低基金公司的销售成本,主要原因在于基金公司和银行的地位不对等,基金公司在银行面前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
“大公司议价能力强,相对能少一些,现在有时候银行和基金公司处于僵持状态,银行要求提高尾随佣金,而基金公司不愿涨,这样也势必未来会引起基金销售渠道的变局。”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目前有的基金公司正在研究成立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的想法。还有基金公司成立专门部门研究有关基金销售的问题。
嘉实基金公司就专门提出,让该公司的战略部门去研究有关基金销售问题。理由是在招商银行所卖基金99.99%比例来自网上;其他的工、农、中、建差不多也有销售量的50%是在网上进行,在此背景下,基金公司网上销售,还有折扣,为什么基金公司的电子商务发展不起来?
一位基金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谈到,事实上,上述问题与投资者的理财习惯有关。现金国内投资者一般理财期限习惯为一年。“年年栽树,年年砍;最后收获的是一堆柴火;而如果种10年树苗,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那么,一次性奖励该不该取消?对于这个问题,有基金公司提出了不同意见。“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在渠道垄断情况下,基金公司销售上要发展要靠两个方面,一是纯靠业绩;二是靠价格激励手段,而基金产品业绩又是具有波动性的,这对于要求有稳定收益的老百姓来说没有银信、保险等产品具备吸引力,这就使得近几年银行理财、信托等银信、保险产品规模发展超过基金;一改往年基金规模达3.2万亿时,保险规模2.5万亿时状态,目前银信规模发展超过3万亿,保险超5万亿。既然短期单靠业绩满足不了投资者,那就得靠价格激励手段。”
因此,上述人士认为,一次性奖励在银行一家为大的背景下还不该取消。
但采访中,大多数基金公司表示,希望未来基金销售格局有“变”,第三方基金销售快速发展起来,以求“日子能好过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