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宝钢集团2日发布的消息,宝钢股份积极应诉美国对中国钻杆产品的“双反”调查案,取得了“宝钢钻杆产品倾销税率为零”的胜诉结果。 2009年12月31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美国劳联产联及4家美国公司,正式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进口的钻杆产品启动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2010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钻杆产品进行“双反”立案调查。 2010年8月,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宝钢被裁定倾销幅度为7.64%。一周之后,美国商务部决定将宝钢的倾销幅度更正为2.66%。在近一年时间的调查问卷、补充调查问卷、初裁和实地核查等程序中,宝钢提供了更多证据,据理力争。2011年1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钻杆企业倾销调查作出最终裁决,其中,裁定宝钢股份倾销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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