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维权风波在全国继续纵深演化。
3月1日,广东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已要求相关银行分类处理客户纠纷,有书面合同约定利率的应按合同执行。下一步将重点净化市场,督促辖区各商业银行规范房贷业务流程,违者严肃处理。
就在2月28日下午,多名“等贷族”客户到广东银监局信访,投诉广东多家银行“反价”,不按约定利率优惠放贷。
同日,山东青岛数十名客户到青岛银监局反映情况,获得较满意答复。此批客户大多在当地农行申请了贷款,农行承诺,1月21日前办完抵押登记的客户,可在3月1日-15日获得放款,按原定8.5折优惠利率执行。此前,客户房贷利率被“上涨”至基准利率。
房贷地区差异
记者了解到,青岛房贷市场较为规范,不存在空白合同问题,而广东市场上空白房贷合同盛行,由此导致客户证据不足,维权乏力。
“我买的是一套二手房,1月中旬我签的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首付3成,贷款55万,利率打8折。”在广州农商行申请了房贷的郭先生告诉记者。如在去年12月份申请贷款,按银行要求先期给予贷款额的10%的一年定期存款,还可得到7.5折优惠,不过到1月份政策取消了。
2月20日,郭先生接到银行通知,房贷利率折扣取消,要按基准执行,如同意,3天内银行即可放款,否则就要排队等下去。“银行不守诚信,我当然不同意,利率上调后,我每月还款额由3800元增加到了4100多元。”
与郭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客户聚集在“利率折扣调整广州受害”QQ群里互通信息,发泄不满,对象有广州农商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等。2月28日,多名客户来到广东银监局反映情况。
2月28日,广东银监局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将要求银行妥善解决房贷利率纠纷问题,原则上分三类客户区别处理。对于没约定利率或银行有豁免条款的情况,银监局要求银行和客户协商,最好能给客户做出让步,并要求银行一定要在15天内给客户最终答复。
相对广东房贷市场的众多复杂分类,青岛市场显得单纯许多。
2月28日,青岛“等贷”客户刘芳(化名)告诉本报记者,1月17日她做完抵押登记与当地农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8.5折利率,2月11日他接到中介转达的银行通知,要按基准利率的1.1倍方予放贷,经过数十人的集体争取,2月18日银行降低标准至基准利率,仍未得客户同意。
空白合同漏洞
作为风波发源地的深圳,深圳银监局3月1日向记者介绍处理进展称,在2月22日以后的短短2天时间内,各相关银行已主动与500多名涉及房贷纠纷的客户进行一一的沟通解释,对符合要求的部分贷款客户也作出了放款安排。
对比观察广东、深圳、青岛三地的房贷处理可知,房贷流程的规范与否,成为纠纷能否顺利解决的关键。
青岛多名客户告诉记者,其与银行办理房贷手续时较为规范,银行不会要求客户签署空白合同,利率也是书面约定在正规书面合同里,具有法律效力,银行也不敢随意反悔。
而广东和深圳多名客户反映,过户后他们到银行签合同时大都签的是空白合同,签了姓名和日期,有的连日期都没填,这就给银行留下“口实”。一名客户说,“银行的理由是,合同需要打印字体,除了姓名日期,其他空白处不能手写,放款后银行会给客户正式的借款合同”。
“事实上,空白合同是广东多家商业银行数年来形成的行业"潜规则",可谓是恶性竞争所致。”深圳一银行个贷人士坦承。近年来,深圳乃至广东各城市,进驻的商业银行机构越来越多,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多拉客户,多家银行简化房贷流程和手续,“先出合同再审批”做法在业内通行,而从规范性看,本应是银行先审批完毕,再与客户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