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由于买房等需要,不少市民都有过去银行打印个人收入明细或者贷款还款明细的经历,不过打印明细可没有免费的午餐。报载,广东一位李先生带着储蓄卡前往东莞银行港口路支行,欲打印最近几年来的账户交易明细。柜台营业员明确告知他,打印最近一年内的明细,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一年以上的则要按月收费,一个月收20元,也就是说,要打两年以上的账户明细,至少要交480元钱。
这年头,信息就是金钱,既然储户向银行索要相关信息,当然也不能“不付信息费”,更何况,无论是银行服务人员的薪资,还是打印交易明细的耗材,银行为储户提供明细账单,还真是不无成本。这个时候,打印明细账单的储户,更是没有吃“免费午餐”的道理。
事实上,银行收取的打印账单费,也绝非信口开河,想收就收,君不见,超出一年的账单按20元每月收取这一收费标准早已在相关部门备案。既然有了物价部门的正式批准,这打印账单费收起来更是可以毫不含糊。
然而,按理来说,确保储户对于账户的充分知情权,本是银行的基本义务,从这个角度来看,向储户揽储,储户对其账户交易信息的知情权都要付费才能获得,银行的这个成本意识显然来得有些不是时候。恰恰相反,尽管银行如今提供了账户电子查询服务,但是,储户究竟需要怎样的账户公开信息,其实并不能由银行单方面说了算。正如信用卡客户的交易信息银行方面有义务提供纸质通知一样,只要储户有账户查询的需求,至于以怎样的方式,也同样应该是储户的权利。不难设想的是,既然今天打印账户信息可以收费不商量,明天的电子查询恐怕也同样难免会想收就收,存进去的钱还能不能原原本本取出来,也绝非杞人忧天。假如储户连账户信息的获取都要支付如此高昂的成本,连知情权都难保的储户,账户安全其实更加堪忧。
当然,银行收费之所以可以如此有恃无恐,甚至连最起码的义务都敢于张口收费,归根结底还是与银行业的相对垄断有关,既能增收,还能用收费门槛减少工作量,如此没事儿,何乐而不为呢,至于“服务”二字则早已在九霄云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