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中国社会最为壮观的社会现象之一是,上百万人蜂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但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国考热都不是一件好事。抑制公务员热的根本办法,在于政治与行政分离,政治官员与事务官员分流。
考试迷信与权力扭曲
面对公务员考试热,相关部门官员解释说,人们参加考试的热情,可以让政府有机会遴选出优秀人材,而优秀人材进入政府,可以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但如果对政府的性质做一个简单分析,这个说法就难以令人信服了。
政府的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政治和行政。两者相互关联,但性质大不相同。韦伯在19世纪德国的语境中,对此有过清晰的界分。简单地说,行政就是按照既定的规则、程序,机械地处理日常的政府管理事务。政治则是依据特定的价值,面对多变的现实,主要是民众的需求和具体的公共利益,以特定的程序制定法律和政策。
简单地说,政治负责指定规则和程序,行政负责按照这些程序执行这些规则。因而,在国家生活中,政治至关重要,行政不可或缺。一个国家要实现优良治理,政府需要同时有效地从事这两项工作。
与此相应,当代各国政府通常由两种类型的官员组成,以分别完成上述两项工作:政治性官员与事务性官员。前一类官员承担政治职能,后一类官员负责行政事务。
前一类官员又可细分为两类,第一种是选举产生的政治性官员,包括国会等立法机构成员,与行政部门首长。第二种是由选举产生的行政首长任命的政务性官员,比如总统任命的内阁成员。这些官员的权力直接间接地来源于选举,他们在政府中的位置也就随着选举之成败而保有或者丧失。
至于事务性官员,也即英国人、香港人所说的“文官”,则是通过专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而被录用的。他们是有行政级别的,可以按部就班地升迁,职位是终身的,但工作性质与一般公司员工没有本质区别。
明白了上述概念,现行公务员考试制度的不足也就一目了然了。从政治学角度看,再也没有比中国式“公务员”一词更为模糊的政治概念了。几乎所有享有权力的人都被划入公务员范围,不论其工作的性质是什么。
这样的混乱向上游传递,让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性质变得混乱。有一些人会通过录用考试进入政府,而他们既然是通过录用考试而进入政府的,那么按理,他们就属于事务性官员。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中却会有一些人出任局长、副县长、副市长、乃至市长、省长、部长。换言之,他们将成为政务性官员,以及政治性官员。政治性官员竟然也可以通过考试的方式录用!
当然,这样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倒也并非当代中国之独创。中国古代就有科举制度,罗马帝国也曾经有过通过考试录用官员的制度,也都是把政治与行政混为一体。
在通过考试录用一切官员的体制中,只有行政,而没有政治。在这里,权力肯定是自上而下地被授予的。所有官员只是执行他们的上级的指令的工具。他们只能从事行政活动,而根本不需要政治,上级也不容许其下级从事政治。
如此,掌握和运用权力的所有人都是行政官僚,仅级别有高低之差。他们已经习惯于被上级提拔的生活,习惯于按照上级的指示、看上级的脸色行事。容易为了博得提拔的机会,他们会把上级所追求的价值放大到极端的程度。比如中国当代各级政府官员对GDP政绩的疯狂追求就是一例。
考试热与机制的扭曲
比较各个行业,公务员的名义工资绝不算高。那么,人们何以狂热地报考公务员,甚至不惜花费巨资成为公务员或者寻求升迁?有些人可能是瞄准了公务员职位的保障和收入的稳定性。但恐怕也有很多人是为了获得名义工资之外的金钱或实物收入,这其中既有制度不健全而获得的灰色收入,也不排除有人有践踏制度而获得黑色收入的念头。
政府官员们、也即公务员们之所以能够这样做,皆因为政府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而权力之所以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就是因为,权力是自上而下授予的。权力自上而下授予,则控制和监督机制必然是自上而下的。这样的控制和监督机制注定了是会失灵的,再万能的上级,也不可能盯住他的全部下级的日常活动。
控制和监督机制失灵的结果就是权力的滥用。由此,中国官员的权力的含金量就非常之高,权力给个人所能带来的总体好处,高于社会中几乎所有其他行业。这一点也就诱发整个社会冲向万马齐奔官府的独木桥,形成国考热。
而如果通过这个考试的人,果真如有关部门人士所说的那样比较优秀,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时候,官员的聪明通常就会表现为聪明地滥用权力。这样的政府官员在很多时候就不是在维持秩序,而是在破坏秩序。
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国考热都不是一件好事。抑制公务员热的根本办法,在于政治与行政分离,政治官员与事务官员分流。
也就是说,公务员考试只录用那些事务性官员,此外的政治性官员则由选举产生。只要合乎某些法定条件而具有政治技能的人,均可成为候选人,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选举,让选举产生的官员展示政治能力。
如此一来,国考热至少可以部分地降温:一个人,假如立志从政,加入政府,他不必大学刚毕业就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他完全可以先在商界、学界发展,或者从事社会事务性工作。在积累了一定的资源和政治技能之后,再通过各种正当途径接受挑选,而成为政治性官员,或者被委任为政务性官员。这样一来,公务员考试的吸引力自然就降低了。
这样的分流将会让公务员考试回归其固有性质,也让公务员回归其固有性质。也即,公务员只从事行政性工作,政治性官员则通过另外的途径产生,只承担政治性工作。
当然,分流政治性官员与事务性官员,需要对现行公务员制度进行根本改革,更深一层说,需要以治理模式的转变为前提。也就是说,政府需要另外开辟出空间,来吸纳这些人才。
现在,要打破这种垄断地位,应突破行政主义的政府观念,强化竞争性选举程度,我们需要走的路还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