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改革酝酿三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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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制度转向注册制 组织形式引入公司制 建立基金经理人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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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3 作者:记者 方家喜/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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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基金改革正在酝酿破题。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正在调研讨论基金制度改革方案,将逐步在三方面取得突破,即发行制度转向注册制,组织形式引入公司制,建立基金经理人评价体系等。 截至目前,中国基金业已走到第十二个年头,无论是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还是基金产品数量,都取得长足进步。目前,中国基金产品数量已超过600只,资产管理规模超过2万亿元,基金公司也发展到62家。中国基金业如何实现提升和转型,已成为监管和市场各方不可回避的问题。 “基金业发展到今天,我看到了危机,是投资人的信任危机。基金业要进行一次深刻的改革,基金改革有几个重要问题不能回避。”中国证监会有关官员最近表示。 证监会基金部有关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来,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成熟基金产品的标准化合同格式,并准备进一步改进审核机制,研究探索并在条件成熟时实行全面的基金产品注册制度。”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一份研究报告称,一旦实行产品注册制,将减少公司新发产品审批环节所耗费的时间,提高效率,同时避免一些产品夭折在行政审批环节的情况出现,另外还将对一些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能够满足投资者需求的基金公司产生促进作用,令其越做越强。 一位基金投资总监透露,在最近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召开的论证会上,许多基金人士预期,基金产品注册制度也不排除会导致很多基金公司为追求扩大规模和产品数量而盲目发新产品的情况出现,“事实上,现在就有很多这种类型的公司,产品数量多,但资金量很小,资产管理能力也不强,但这种公司很难长期发展下去。”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段时间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陆续召开业内人士座谈会,各方都提出我国基金业组织制度的创新问题。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两大证券交易所都把“基金组织创新”作为年度重要研究课题,为接下来的基金改革提供参考。 相关研究报告称,目前我国基金业实行管理人和托管人共同受托,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雇请职业经理进行资产管理的模式,大股东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重视投资人的利益,甚至不尊重职业经理人的理念,这已经在损害投资人以及职业经理人队伍的信心。 “所以,下一步的探索就是组织创新公司型基金,这是一种职业经理人加独立董事构成基金信托的方式。让更多真正有特色的基金公司诞生,才能满足社会的不同需求。”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 基金改革的第三个方面就是建立经理人评价体系。“中国基金公司的经理人评价体系已经讨论多年,这一机制是基金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未来必然会推出。”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 有关研究报告称,目前基金公司特别是大型基金公司所形成的资产管理规模固然有团队的付出,但更多的是整个社会给予的,而他们得到的报酬已远远高于对社会的贡献。如果把基金公司私有化到他们手上,对社会是不公平的。 研究报告同时指出,如果未来在基金行业准入限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则基金公司与基金产品牌照的垄断价值将逐步减少直至消失,而基金经理核心团队的人力资源价值将愈加突出,有助于改善基金公司的内部人员激励问题。 “基金公司的高管、基金经理跳槽频繁,有两个方面值得思考,一是对基金经理人价值的评价,二是基金经理价值的发挥。需要对现有的基金经理的评价体系反思一下,基金经理现在的这个位置是否能够充分把他的作用发挥出来,把他的价值体现出来。”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表示。 据透露,未来的基金改革方案还将注重资产管理行业均衡发展,尽量避免目前的“一基独大”。证监会基金部有关人士表示,“一基独大”严重影响了整个创新生态的平衡,资产管理行业各个链条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均衡发展,形成市场内部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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