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凡是经济发展良好,而且秩序也良好的地方,都是有可学之处的,新加坡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学新加坡,要学人家的可学之处,把这可学之处的东西拿来装备自己,约束自己,作好向民主法治社会过渡的准备。
中国官员喜欢学新加坡,据说每年都有大批的官员去新加坡进修,有的还拿学位。新加坡经济发达,虽然政治民主口碑不佳,但治理状况良好,老百姓大体各安其位,法制意识超强,说那里的人个个奉公守法也许有点夸张,但百分之九十以上自觉守法肯定是没问题的。一个经济发达,而且秩序井然的华人社会,对于中国官员的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毕竟新加坡仅仅是个弹丸之地,一个港口城市,位于马六甲海峡的要道,得天独厚,可以借过境贸易自肥,跟中国有着天壤之别。中国的治理若要学新加坡,似乎天然的条件就不具备。换句话说,国情有严重的差异。
当然,中国学新加坡,如果照搬他们的经验,自然不行。尤其他们的治理经验,放在中国,基本上属于风马牛不相及,方凿圆枘对不上。但是,作为从威权到民主的过渡阶段,一个法制化的后威权体制,新加坡目前对中国还是有借鉴意义的。
在我看来,新加坡的成功,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他们有一个理性的官僚体制,二是有一个具有威信的法制结构。事实上,不是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保证了新加坡的稳定,而是这样两个制度化的成果,维持了新加坡几十年的繁荣。
尽管相当多的中国人对民主有着高度的热情,但是,作为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帝制历史的古老大国,无可否认,建设民主体制,路还是相当长。在经历了高度的专制的过程之后,社会极度萎缩,民众是以原子状态生存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经历一个比较长的公民社会发育期,民主制度即使建立了,民主也难以实现。在后威权时代,经过一个法制化的过程,逐渐养育公民社会,不失为一条稳妥的道路。
事实上,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之初,当政者的确有意走法制化的道路,明显有政治问题法律解决的设想。一度中国的法律热、立法热,都跟这种路径选择不无关系。按照这个路径走下去,法制化是可以期待的。只是近年来,法制化的过程似乎遇到了障碍,不仅道路的选择遇到了瓶颈,连司法的技术改革,也出现停滞。依法行政的口号,已经提出多年,在刚提出的时候,各个政府部门还紧张了一段,着手学习和应对,但是,后来居然没什么人提了。曾经相当惹人注目的民告官,也基本偃旗息鼓。只是在这几天,国务院才旧事重提,再次强调依法行政。
另一方面,像新加坡那种理性的官僚制,在我们这里,似乎连雏形都没有。虽然在压力体制下,中国的官僚制效率还不算低,但却问题多多,尤其是腐败问题,迄今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加以遏制。各地纷纷出台的反腐高招,有印台历的,有制作反腐电脑保护屏的,还有做廉政操的,听起来都像是闹剧。监督腐败的机构,没有哪个国家有我们这么多,纪委、反贪局、监察部、审计部门等等一长串,但反腐的效果,却难以恭维。中国目前官民矛盾尖锐,冲突严重,已经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最主要的毒瘤。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反腐乏术。而反腐乏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始终没能建立一个理性的官僚制。
就目前而言,尽管也实行了公务员考试,也部分地推行了官员的公推公选,但是,从整体上看,官员的选任制度,还远远没有法制化。官员的进出和升迁,人治的因素依然很重,很多地方,都是党政一把手说了算,即使组织部,也只能进行选任的技术操作。因此,人事的腐败,实际上是最大的腐败。不仅如此,我们的行政机构,在政务操作上,也有着过去时代太多的痕迹,离法制化程序化距离甚远。很多地方到现在依然是运动行政思维,周期性搞运动,紧一阵松一阵,全无一定之规。同时,权大则口衔天宪,制度规定再好,也架不住领导一句话,领导一句话,制度门槛和禁令都会被踏平。
吊诡的是,我们这么多官员去新加坡学习,却很少有人学到了守法、守规矩,学到严格遵守程序的新加坡官员的行为方式。只羡慕人家管老百姓管得严,人家的老百姓听话。但是,在人家那里,官员更守法,更讲究程序的风格,却被我们的官员有意淡忘了。回来之后,照旧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那么高昂的学费,看来是白交了。
这个世界上,凡是经济发展良好,而且秩序也良好的地方,都是有可学之处的,新加坡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学新加坡,要学人家的可学之处,把这可学之处的东西拿来装备自己,约束自己,作好向民主法治社会过渡的准备。
注:本文作者 张鸣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武夫治国梦》、《乡土心路八十年》、《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