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省监管局获悉,自2010年11月1日起,海南省将启动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程序,对交通事故可约定时间至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据海南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与海南省保监局联合出台了《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办法(试行)》,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做了有益的尝试。该办法明确了适用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的范围,规范了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的操作程序。特别是明确规定要设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为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保险快速理赔提供了操作平台和制度保证。
据悉,按照快速理赔办法规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交通事故可采用摄像、拍照、文字记录或者标划事故现场停车位置等方式固定交通事故证据,及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约定具体时间(24小时内)至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