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期许已久的“十二五”规划昨天终现端倪。当天,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于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建议》共分十二个部分,开篇即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这样的定调彰显了未来五年攻坚调结构促转型的决心。
《建议》摘要: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解读:“十二五”期间,改革工作仍任重道远,多项新的改革议题被明确提出,其中环境保护税位列其中,中央和地方的财税资源有望得到重新分配。
按照此前参与“十二五”规划建议的专家接受采访时透露的信息,所谓环境税,是一个税系,而非单独的某一税种,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征税首要目的不是增加财政收入,而是着眼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
针对目前亟待完善的中央和地方分税体制,解决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的状况,《建议》提出,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在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来源大头上,《建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同时,为了补充政府公共支出的来源,《建议》提出,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同时,为能进一步放开国有经济领域,鼓励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建议》提出,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值得关注的是,在楼市“二次调控”之际,市场关于房产税的推出又现浓厚预期。
《建议》中的提法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由此,似乎已箭在弦上的房产税前景又添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