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摄 |
灵活就业者:提高参保意愿
案例:孙先生是武汉人,大学毕业后在北京自己开网店卖服装。他没有社保,但很有“忧患意识”的他还是为自己买了两份寿险。由于户口和档案都在武汉,他准备过一段时间回去询问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看如何办理社保。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据比较保守的估计,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规模达到5000万人左右,并且数量和比例近年来都呈上升趋势。
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低,大多未纳入法定社会保险,参保意愿亟须得到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所所长何平认为,灵活就业者多为年轻人,当前的养老医疗压力不大,重点问题是通过制度设计吸引他们有效参保。
据了解,我国的社会保险政策实行的是就业地参保和户籍地参保政策,即就业人员应在其就业地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未就业非户籍人员应在其户籍地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像孙先生这样的非北京户籍的灵活就业者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武汉参加社会保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持有北京户口,灵活就业者可以去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另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6.5%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0.5%纳入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灵活就业人员不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针对灵活就业者的特点,各地普遍制定了一些“灵活”的政策,如灵活就业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缴费基数档次;考虑到保费完全由个人承担,保险费率相对职工也有所下调。
私营企业职工:维护社保权益
案例:一想到在以前工作的公司没有社保,丁先生就觉得很亏。他之前在北京的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老板一直说要给员工办理社保,但始终只是画了一个“大饼”。今年上半年,丁先生跳槽到了另外一家私营企业,终于有了社保。虽然不是“五险”齐全,他还是很高兴。不过,他说自己的一些同事并不愿意交纳社保,觉得以后可能不在北京安家,社保没什么用,而且是这代人养下一代人。
“社保就是这一代人养下一代”,丁先生同事的这种想法也成了社保参保率不高的原因之一。有专家指出,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兑现晚,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较高,所以参加社保的年轻人目前享受不到社保的好处,结果就有一种“自己拿钱给上年纪人做贡献”的感觉,从而拒绝社保。
据了解,很多中小私企为了节省成本,往往不给员工办理社保,而员工由于就业压力所迫,也只求生存不求社保。一些私营企业主不愿意为非固定雇工参保缴费,有些已参保的私企更是通过变更名称、重新注册等方式刻意逃避缴费责任,还有的企业只按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社保,或者只购买“五险”中的一两种来逃避社保带来的负担。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有的企业老板不给员工办理社保,而把应该交的社保费用拿出一部分给员工,看上去是额外增加了工资,员工也觉得“落袋为安”,这种作法具有一定的蛊惑性。
社保人士指出,职工要敢于向企业提出参保要求,如果企业仍然拒绝参保,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职工反映企业普遍存在拒缴社保等问题,采取匿名举报或实名投诉均可;如果反映个人遭遇的侵权问题,则必须实名投诉,否则无法进行调查。
庹国柱认为,目前社会保险的立法层次太低,如果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强制所有企业必须执行,私营企业的员工参保率会有大的提升。另一方面,私营企业员工要认识到社保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和长远利益,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解决“进退两难”
案例:来自湖南农村的阿帆曾在深圳的一家皮鞋厂打工,工厂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他一个月交60块钱。他记得身边的一个工友因为小腿骨折,社保赔付了9万块钱。阿帆说,他现在到广州的另一家规模较小的工厂上班,社保中断了,而且将社保从广州转移到深圳“很麻烦”。
据了解,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出台,明确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建筑施工、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参保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目前商贸、餐饮服务等行业农民工参保问题也正在解决。200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就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专门发出通知,规定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也可按一定比例转移,从而实现了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转移接续。
然而,截至2009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只有24%、19%、12%左右,像阿帆这样社保得不到保障的农民工还有很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社会保障问题不解决,农民工就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应当坚持低标准、广覆盖、可接续原则,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健全转移接续机制。
虽然农民工既可以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又可以参加“新农保”,但却面临着“进退两难”。庹国柱认为,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门槛降低了,但他们处于一种不稳定的流动状态,投保以后的转移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农民工还可以参加“新农保”,但他们不在老家,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一般都不想回农村——这两方面都还面临着实际的问题。
不过,从政策规定来看,农民工社保的转移接续或许并没有阿帆想象得那么麻烦。根据今年1月开始实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在同一统筹区域内重新就业的,保留和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就业的,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和规定应转移的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接续参报,除了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