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楼市调控的上海版细则进一步收紧了本市(上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政策,除明确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公积金贷款也将暂停。
根据今年初执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而根据昨日发布的调控细则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在备受关注的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在今年初发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中,有提出“对投资投机性购房,从紧掌握公积金贷款政策”,但并未涉及具体操作细节。“上海版细则”明确,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明确,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