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亟待明确
2010-09-17   作者:记者 李美娟 李倩倩/南昌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重庆市大规模启动公租房建设,目前重庆市主城区6个项目已开建750万平方米公租房,到今年年底,重庆市年度公租房开工建设面积将达1150万平方米,超过计划目标。图为工人在重庆主城“民心佳园”公租房项目建设工地施工。新华社发(阮藐藐 摄)

    国家七部委6月份联合颁布公租房指导意见后,我国不少地方的公租房建设正陆续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江西省已有几个设区市推出了公租房计划,有的区市已有较成熟的实践,但是,记者日前在江西采访发现,由于中央资金补助政策尚不明确,全省公租房如何启动、规模能做多大,目前尚存在一定的观望情绪。

  打破户籍限制 准入把关“三审三公示”

  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高浪介绍,全国的公租房指导意见颁布前,江西省已上报给国家的今年公租房计划建设规模是8150套,今后将视实际需求加大建设力度。目前,实施方案草案已经初拟完毕。
  高浪等江西有关住房保障方面的人士认为,公租房作为一种新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对住房保障体系是一个明显的补充。
  江西省建设部门曾深入调查摸底发现,仅2009年,江西省就有27万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172万名农民工和3100名新招公务员。高浪说:“庞大的新就业人群面临的住房需求亟需相应的住房供应匹配,江西公租房建设面临一定的紧迫性。” 
  记者采访发现,较之经适房,公租房“掌声颇多”,如何把好“准入口”避免“开着宝马住经适房”的现象发生,仍是有关部门考虑公租房稳妥推进的关键点。高浪说:“江西经适房‘三级审核三榜公示’把关算得上是成功的,所以,公租房的准入把关将延续这一做法。”
  据了解,江西“三审三公示”的做法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并被一些省份效仿。吉安市房管局局长张爱新说:“从吉安市实践来看,‘三审三公示’逐级把关,效果明显,每关都能挡住一大批人,值得在公租房领域采用。‘三审三公示’即首先由申请人自我填表,居委会(社区)入户调查、评议,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居委会(社区)将公示结果报区政府,由区里再委托街办组织调查、评议、复核,区政府对复核结果审查后张榜公示;区政府再将结果报市政府,市政府及时委托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之后,报市政府核准,并在政府网站和当地媒体向社会公示。” 

  建设环节面临三大难题 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亟待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赁房在江西乃至全国仍然是“新生事物”,由于缺乏更多的相关实践经验积累,在建设起步之初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关人士认为,江西省目前主要面临三大难题。
  一是中央资金扶持政策尚不明确。高浪说:“‘国家拿多少、省里拿多少、地方配套多少’必须明确,只有中央资金补助政策出台后,各地才能根据地方财政配套能力确定建设规模。目前,尽管我们正在部署这一工作,但是,各地眼睛都盯着上面,这是公租房建设顺利启动的一个关键。” 
  二是地方政府建设公共租赁房的积极性并不高,据介绍,江西省建设厅就全省公租房建设计划上报国家时,全省11个地级市仅4个上报,且规模不大,今年8150套的公租房计划中,九江市4640套,赣州市2500套,宜春市610套,上饶市400套,其中赣州市近年已有部分公租房建设的实践。“土地成本是约束各地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相比划拨土地建保障房,地方政府更愿意将土地以‘招拍挂’形式卖出,这是普遍现象”。
  有专家认为,我国的保障房建设长期以来延续“自上而下”的模式,即政府将保障房指标层层拆解,下分到各个市县,没有考虑到地方的实际情况,这也是地方积极性不高的一个原因。记者采访获悉,江西一些地方的经适房建设规模较大,有的地方甚至因偏大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
  三是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的热情不高,政策扶持力度还需加大。高浪表示,尽管江西省公共租赁房建设初步定为以配建为主、相对集中建设为辅,即“插花”建设,但是根据过去保障房建设项目的实践,在实际操作上企业大多“不愿意建”,最终还要由国有房企“打包揽下”。 
  吉安市房管局局长张爱新告诉记者,由于利润相对低,当地几个“插花”建设的保障房项目招投标时,民企鲜有举牌者,结果全部是国有房企业“摘牌”。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投资建设经适房项目,政府规定建设企业只有3%的利润,2%的管理费,这对民企缺乏吸引力。
  高浪认为,由于一些商品房购房者存在不愿意与“困难户”同住一个小区的心理,开发商推出的楼盘中配建保障房的比纯商品房销售起来难度更大,也使得开发商对“插花”建保障房存在顾虑。

  土地审批周期漫长 南昌保障房项目遇“卡口”

  记在者采访中发现,作为江西省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会城市南昌,今年没有公租房建设计划。南昌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与南昌市土地审批周期漫长有一定的关系。”土地审批周期漫长是江西省会城市南昌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卡口”,暴露出土地审批手续有待简化,部门之间合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因为时间紧、拆迁成本高,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很大部分是农转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省会城市保障房农转用地审批必须上报国务院。南昌市房管局房改办介绍说:“但是,从区里土地部门到市里、省里、上至国家国土部门,路途太漫长。每年我们和各设区市同时获得省里分配的任务,但我们的任务总是完成得很艰难,为了完成一年一度的任务,我们在土地证获批前就动工,但这是违法的。好几个项目因为土地证的迟批,我们的房子无法竣工,尽管从技术上讲,房子已建完。”
  据南昌市房管部门反映,多项保障房项目的土地审批时间都漫长,如去年申报的青云谱区廉租房项目土地证历时一年多才批下来。“没有土地证,我们最怕的就是国家调查组来调查,按国家法律,违规用地一亩给行政处分,违规用地五亩给刑事处分。我们很怕‘因公负伤’、‘因公牺牲’。南昌市房改办主任罗峻说。”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表示,用地供应和土地登记发证环节进展相对较慢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部门之间合作有待加强。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的部门较多,而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未及时沟通,特别是个别地方在项目选址过程中,未通知国土部门参与,导致不能及时指导用地报件,用地申报单位也未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从而延长了办理供地手续。
  二是供地审批等有关手续没有到位,导致国土部门不能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国土部门的调查也发现,房管部门的申请材料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国土部门在把好材料审查关的同时,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同时,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表示,省厅将实行按月统计分析和向市领导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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