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分,老朋友吴先生致电笔者:“你说我是不是太倒霉啦?3年前买的理财产品,银行当时说收益率会超过60%,如今快3年了,银行居然告诉我说亏损了45%。”
“购买理财产品时签合同了吗?咋规定的?”笔者问。“双方都签署了合同。可是我当时没仔细看,现在找出合同来,居然在条文上很难找出漏洞来。”没辙,吴先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近年来,有一句口号深入人心,即“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财富的天空下,中国的消费者争先恐后地跑步进入理财年代。各种相继出台的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令人眼花缭乱,在各种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助威下,在层出不穷的各类专家名人的分析讲解甚至是现身说法下,不少消费者似乎如梦初醒:原来别人所拥有的巨额财富都是“理”出来的。于是,搜罗自家各色各样的银行卡、存单、存折,一咕脑儿地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消费者似乎过于单纯,只要看到“银行”两个字,就觉得心里踏实,但凡只要是银行出售的各类理财产品,不论受益高低、风险大小,一律都是青睐的对象。特别是由于近年来股市低迷,基金净值缩水,楼市遭遇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闲置资金为了安全起见,大量涌入相对稳健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
可是,不曾想,不少银行理财产品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赔了本,颗粒无收,甚至是血本无归,损失惨重。近两年来,不管是国有控股大银行,还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都纷纷爆出理财产品亏损的新闻。
翻阅多家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消费者经常会看到类似这样的规定:“扣除我行销售管理费率0.2%及相关的交易费用外,客户可获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25%。若理财年化总收益率超过2.55%,其超过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于到期日从理财收益中一次性提取。” “我花10万元买了这款理财产品,先得交给银行0.2%的销售管理费,这就得要200元,另外还有交易费用,而且还要把多余的收益给银行。但是亏的钱却得我自己承担。”有投资者如是愤然不平。
需要指出的是,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需要支付的费用,一般有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及管理费等。其中,销售服务费是支付给销售机构的,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是支付给托管机构的,而部分理财产品还将收取超过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产品管理费。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或者“负收益”,丝毫不影响银行盈利,因为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说的预期收益率,一般都未扣除它的各种费率,实际结算的时候才扣掉各种费用。
平心而论,面对老百姓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无论是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都不会存心坑蒙消费者。有关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不要听推销员“忽悠”。
通常,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在公布时,都有一个敏感词“预期收益率”。它不是实际收益率,也不等于实际收益率,但从字眼上看还是有一定的误导作用。同时,有关机构在对早期发行的理财产品的统计中发现,大多数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都远低于预期收益率。因此,那些所谓的“预期收益率”并不是银行对投资者的承诺,也不是一个趋势性的判断,它只是银行根据产品的一些参数,做出的推算数值。它所提供的只是一个参考,而不应该作为广大投资者选择与否的理由。
近期,随着银监会暂停银信合作理财产品规定的出台,银行在售的理财产品,除了少量原来就报备过的信托理财品外,主要是一些低风险的票据类、债券类理财产品,而这些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低,一般只有2%~3%。也就是说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已被实际拉低。
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投资者,眼下配置银行理财产品,应以短期或灵活期限的理财产品为主,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风险永远和收益成正比,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所以投资者出手前一定要分析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将自身的收入、家庭情况、投资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综合考虑,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其次,要分清产品类型,建立合理的收益预期,把产品的相关条款都了解清楚。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仔细了解产品类型、挂钩标的等,结构性产品、票据类、信贷资产类等产品类型决定了未来收益的大致区间。而对于一些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建议选择标明保本条款的产品。如果产品没有说明具有保本或是部分保本设计,也就是说本金可能出现亏损,且可能出现的亏损幅度要视市场的情况来决定。
第三,鸡蛋不要放在同一只筐里。要不同风险、不同期限的产品搭配组合,还要留出足够的现金资产。比如在大量资金投入一年期以上投资品种时需要留存充足的紧急备用金。长期投资品种对应长期理财目标,短期投资品种则为短期目标做考虑。收入和支出通过理财品种和期限的搭配取得平衡。这样才能确保在不同时间和品种之间理财投资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