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的暂行办法,中国人寿管理层9日向媒体表示,中国人寿今后会进一步拓展养生社区、养老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对未上市股权的投资将追求较高的投资收益率。 日前,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有分析认为理论上将有约4500亿元和2200亿的资金进入不动产和PE市场。 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应当是产权合法清晰、管理权属相对集中、能够满足投资回报的不动产,不能投资商业住宅,不能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不能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不得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 据了解,中国人寿旗下的国寿地产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是国内首家保险系地产公司。此外,中国人寿还持有远洋地产24.08%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2010年中国人寿全球开放日活动上,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向记者表示,国寿地产是作为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而“办法”对于保险公司投资项目公司是允许的。国寿地产对养生社区、养老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仍然可以做,以后还会进一步拓展。 对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中国人寿副总裁刘家德表示,目前中国人寿对未上市股权的投资总规模约为100亿元,收益率都比较理想。今后对未上市股权的投资,会根据政策法规和投资收益率的需求来选择投资的行业和企业,关键要看这方面的投资能否为中国人寿的投资收益率带来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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