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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兰/绘 资料图片 |
随着市场需求日趋差异化和多样化,不少过去被忽视的风险也有了寻求保障的要求,一些保险公司开始对消费者进行进一步细分,为不同风险需求人群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产品。最近市场就出现了几种“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新奇特”险种,令消费者对保险市场产品创新充满期待。
航班延误保险:4小时以上可补偿
东航日前发布消息称,目前航空公司已通过保险方式为乘客的航班延误提供更精准的保障赔偿服务。 据悉,这是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国泰人寿、国泰产险联手为东航国内航班旅客量身订制的一款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该产品由航空意外险与旅游不便险组合而成,任何乘坐东航国内航班的旅客,只要在东航官网上购买国内机票,并选择购买“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将不仅能获得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伤害死亡、残疾”高达60万元的保障,还同时享有保险公司对于因部分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航班延误及行李延误时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补偿。 根据东航在其官网公布的信息,“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包括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班机延误,班机取消,行李延误。其中,此保险产品可获赔偿的航班延误原因有4种:机械故障、遭遇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航班超售、航空管制等。 东航率先公布航班延误的赔偿标准立即吸引了各方目光。因为获赔前提是必须缴纳20元费用购买“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障计划,这一做法引起了一些乘客质疑:正常情况下,延误4个小时以上的航班数量并不多,而每位投保人缴纳保费达到20元,其中受损失的恐怕还是乘客。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教授王绪瑾认为,乘客为因遭遇恶劣天气和航空管制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投保是合理的,但如果是因为航班超售、机械故障或航空公司管理不善的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给乘客带来损失,航空公司又要求乘客来承担全部投保费用,却是显失公平的。以上情形如果能由航空公司来投保则更合理一些,这也将是航空公司吸引顾客的一种手段。但如果采取这种做法,就要特别注意防范道德风险。
婚姻保险:离婚也会有保障
财务危机常常是婚姻危机的导火索,而如果夫妻分道扬镳,又会加剧个人财务状况恶化。高额的离婚成本让一些有此打算的人顾虑重重,这也解释了为何经济衰退会暂时抑制离婚率。 不过,日前推出的离婚保险为这部分“想说离婚不容易”的人带来了福音。据媒体报道,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一家名为“安全卫士担保”的保险公司最近宣布将办理世界上第一份离婚保险产品,称为“Wedlock”。 这份理财产品专门为离婚者提供现金补助,赔偿内容还包括为其提供新住所,或依法帮助办理离婚诉讼手续。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消费者购买的保险项目来决定,如每月购买价值15.99美元的一个保险项,可获得总价为1250美元的保险赔偿;如果一次性买10个保险项目,那届时就可获1.25万美元的赔偿。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每年还将给每一个保险项补助250美元。保险公司称,若各项条件符合“Wedlock”离婚保险规定,可及时获得来自保险公司相应数额的赔偿。不过前提是,客户购买该保险已满4年。 据介绍,与“离婚保险”相类似,上世纪90年代国内曾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但由于不适应市场需求,该产品很快便销声匿迹了。关于国内的类似保险产品创新,北京保险协会工作部主任陈粤凤认为,一直以来,我国保险产品的创新借鉴国际经验的倾向比较明显,结合我国市场需求特色的保险产品占据市场份额还比较低,新产品推出还没有形成规模和特色。 有关人士指出,由于我国消费者对保险产品需求的特殊性和多样性会越来越明显,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市场细分和新产品研发上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联系需求的变化改进现有产品,开发出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手术医疗保险:保费可返还可增值
随着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升,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也在逐年提高。随之而来的医疗费用逐年提升使得基本医疗保障的不足日渐凸显,而终身健康险越来越受到重视。针对这一问题,国泰人寿精算人员指出:“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以住院医疗为主流,仅有少数几家寿险公司销售手术医疗险,且大部分是一年期附加险,一般最多续保到60岁或65岁且属于消费型保险,如果保险期间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交的保费也就没了。” 针对这一现状,国泰人寿日前推出了全新的“国泰全心保手术医疗保险计划”。据介绍,该产品提供被保人至88岁的手术医疗保障,具有手术理赔项目多样化、医疗额度保障较高、多项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等特点。此外,保险公司将无理赔纪录增值保险金及无理赔则加计利息退还已交保费的设计纳入产品中。 “这款新产品除了可以保障到88岁外,若是保险期间没有发生任何保险事故,还可以加计利息领回已交的保费。”国泰人寿精算人员介绍说,该产品适时填补了市场空白。
对于这一创新产品,王绪瑾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该类产品创意是很好,但保险公司需要特别重视风险控制,明确投保人责任。 对于老年人投保困难问题,王教授还指出,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还很不完善,保险在国际上的基本理论是广覆盖、保障基本需要,但是国内的现状是覆盖面狭窄、保障程度过高。这也导致商业医疗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起不到应有的补充作用。因此,要发挥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作用,首先应理顺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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