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民生的基础。随着今年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人们再一次将住房的目光投向政府。政府在履行保障公民居住权利责任的同时,应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解决部分公民的住房问题。 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房价也是水涨船高,高房价严重影响了伊金霍洛旗民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更为旗政府打造的全民安居工程提出了严竣的挑战。为了有效解决当地百姓(具有该旗户籍)的住房问题,伊金霍洛旗认真落实国家、地方出台的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找准了制约百姓住房难问题的命门,即通过大力实施“四元”住房保障模式,解决百姓住房难问题。“四元”住房保障模式即通过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农牧民特供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四种形式。 伊金霍洛旗房管局局长李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009年,为解决城镇低保无房户和低保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完善廉租房保障制度,该旗投资1522万元,建设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共252户。同时发放住房补贴,改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户的居住条件,将全旗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保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纳入保障范围。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该旗从2006年起至今累计投资4.76亿元,陆续建设了四期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总建筑面积26.41万平方米,共2666户,主要安置对象为城镇低收入家庭、转移农牧民家庭及采煤沉陷区移民家庭。同时,伊金霍洛旗还实施了旗政府所在地阿勒腾席热镇旧城拆迁片区限价房工程,主要供应对象为具有当地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及该旗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期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全旗农村牧区人口转移总体规划,将转移农牧民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总体规划和住房保障体系,为解决转移农牧民住房难问题,2009年,伊金霍洛旗规划建设了5.26万平方米的精品移民小区,共建设农牧民特供房540套。 伊金霍洛旗的做法只是鄂尔多斯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鄂尔多斯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及市委、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好“二十件实事”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广大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有5810户、11870人,全部以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方式实现应保尽保。其中实物配租801户,发放租赁补贴5179户、9663人。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从2006年开始,截止到2009年底,四年累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387.995万平方米,总投资67亿元,共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40716户。 “2010年鄂尔多斯市将新建廉租住房65610平方米、1354套,总投资1.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280.6万元、市政府预算内投资4594万元目前已安排到位。”鄂尔多斯市相关政府负责人表示,住房保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也是中央、自治区指令性、长久性的工作,要促进其健康长足发展,必须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配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创造有利于住房保障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的工作环境。二是进一步研究出台与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相适应的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打造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绿色通道”。三是进一步加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当年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在下年度集中逐项进行检查考核,实行重奖重惩,以此激发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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